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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是电影史上神奇的一年。
在中国,王家卫拍了《东邪西毒》,刘镇伟拍了《大话西游》,姜文拍了《阳光灿烂的日子》;
在法国,吕克·贝松拍了《这个杀手不太冷》;
在美国,罗伯特·泽米基斯拍了《阿甘正传》,弗兰克·达拉邦特拍了《肖申克的救赎》。
以上每一部电影,都是传世之作,大名如雷贯耳,你可能看过,也可能听过。
然而,在群星璀璨的年,一颗“奇葩”之星却异常闪耀,令众星光芒黯淡了些许。
就连一向崇尚诗意与文艺的戛纳电影节,也破天荒将最高奖项“金棕榈奖”颁给了这部自称“低俗”的电影。
那颗星星就是《低俗小说》,豆瓣评分8.8分,至今仍是文艺青年、朋克、地痞流氓津津乐道的经典。
导演是昆汀·塔伦蒂诺,这是他的第二部电影。
在此之前,他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一个坏小子,恋足癖,一个没正经学过电影,卖影碟的电影发烧友。
在《杀出个黎明》中,昆汀舔脚的镜头
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通常都会惊呼:“操,电影还可以这样拍?”
我们今天就来好好谈谈《低俗小说》。
在美国,“低俗小说”指的是质量很差的印刷物,通常是穷人、没文化的人,在马桶上消磨时光的低级读物。
昆汀毫不避讳自己的低俗,事实上,电影也完全贯彻了“低俗小说”之名,一路恶趣味到底。
影片里有一段冷笑话,很能代表昆汀的气质。
主角布奇有一块金表,这块表是布奇曾祖父买的,历经两次世界大战,传到了布奇父亲手里。
布奇父亲参加越战,被越共俘虏,为了不让金表落入越共手中,布奇父亲将金表藏在屁眼里5年。
布奇父亲死后,他将金表转交给战友,战友也将金表藏在屁眼里,藏了2年。
战争结束后,战友将金表交给了幼时的布奇。
这块沉淀着香气的金表成为了布奇的梦魇与最珍贵的宝物。
捂住鼻子,说回电影。
电影由三段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故事组成,三段故事里又分成若干个事件,昆汀将这些事件打乱,重新排序,以一种环形叙事结构呈现出来。
这样的叙事结构,在当时,惊艳了世界,直到现在,仍被无数影迷反复研究、讨论。
有些人,一提到《低俗小说》,就夸夸其谈“环状叙事结构”,太肤浅了,《低俗小说》牛逼的地方,何止是结构呢。
我先将故事完整地梳理一遍。
第一段故事:
朱尔斯和文森特是黑社会马仔,他们奉大佬马沙之命,催债杀人。
因为一时大意,他们险些被躲在厕所里的目标反杀:目标开了八枪,一枪未中。
朱尔斯认为这是神迹,文森特认为这是狗屎运。
在激烈地讨论过程中,文森特的手枪不小心走火,一枪崩炸了坐在后排的黑人小弟的脑袋。
于是,他们不得不找个地方处理满是血浆、脑浆的汽车,以及无头的尸体。
处理完后,他们去餐馆吃饭,恰好遇上一对笨贼夫妻抢劫。
朱尔斯放过了这对笨贼夫妻,并金盆洗手,浪迹天涯。
第二段故事:
文森特接到大佬马沙的任务,当一晚大佬老婆蜜儿的保镖。
蜜儿整晚都在勾引文森特,就在二人即将坠入情欲之海的时候,蜜儿因为吸毒过量,昏死了过去。
文森特将蜜儿带到毒贩家,经过一通胡乱医治,蜜儿苏醒了。
此时,二人的情欲也偃旗息鼓了。
第三段故事:
拳击手布奇收受大佬马沙的贿赂,打假拳。
然而,在正式比赛的时候,布奇打死了对手,赢得了比赛。
布奇在外围,花了很多钱买自己赢。
布奇被马沙追杀。
两个人在街头偶遇,打了一架。
布奇逃到了一家杂货店,两人意外地被杂货店店员绑架、羞辱。
最后,二人合力,杀死了杂货店店员。
尽管只是故事梗概,但是,读起来,似乎也挺跌宕起伏。
请相信我,在昆汀的镜头语言下,这三段故事要比以上三段故事梗概精彩一万倍。
第一段故事中,朱尔斯和文森特的主要任务是杀人,但是,昆汀却将重心放在了“杀人”之外的细节上。
在去杀人的路上,两个人一直在聊天扯淡。
谈论汉堡包在各个地方的叫法;
捏脚底是不是等同于上床;
仿佛杀人只是一件很随意的事情。
杀人的时候,他们也不急着杀人。
而是告诉目标汉堡包在各个地方的叫法,然后,吃掉了目标没吃完的汉堡包。
当目标一脸懵逼的时候,朱尔斯突然严肃起来,念起了圣经里的诗歌。
昆汀不愧是个港片迷,他电影里的杀手,倒是深得邵氏古龙武侠片里主角装逼的精髓。
倘若你因为这个桥段,而去翻看圣经,你会发现,他妈的,圣经上根本就没有这一段。
邪恶的敌人以他们的暴虐和专制让正义的人们感到四面楚歌。
然而那些以博爱和善良的名义,
引领弱小者穿越黑暗峡谷的勇士,
必将得到神的护佑,
因为他是他的同胞的真正的守护者和迷失孩童的挽救者。
我将满怀仇恨和无比的愤怒,
灭掉任何企图毒害和屠杀我的同胞的敌人。
当我将复仇之火射向你的那一刻,
你会知道我的名字叫做耶和华。
这一段完全是昆汀自己胡诌的。
第二段故事,昆汀就像蜜儿挑逗文森特一样,一直在挑逗观众:宝贝儿,我这里有香艳的激情戏哦。
蜜儿一出场,便刺激着观众的肾上腺素:齐刘海,大眼睛,曼妙的身姿,性感的声线,每一寸肌肤、每一寸毛发,都散发着野性与危险气息。
昆汀深谙男女之道。
蜜儿点了一杯奶昔,文森特感兴趣,想尝一口,蜜儿让文森特用她的吸管喝。
文森特喝了一口,蜜儿接过奶昔,继续喝,一来一回,二人的口水相融,等同于间接接吻,关系逐渐拉近。
蜜儿趁胜追击,拉文森特跳“扭扭舞”,在音乐、酒精、灯光、毒品、舞蹈的作用下,二人的关系迅速升温,干柴烈火,一点儿就着。
这段舞蹈在拍摄的时候原本有舞蹈老师,实拍时两位演员要求放开一舞,最终成就了影史最经典的一幕。
蜜儿与文森特的相互试探,实际上是一次漫长的“前戏”,你进我退,情欲被挑拨至极致。
就在你准备欣赏一段热情的爱情动作戏份时,蜜儿突然口吐白沫,晕了过去。
昆汀的神奇之处在于,你会暂时忘记欲望被破灭的失落,继续期待接下来的剧情:“好,继续装逼,继续你的表演。”
而昆汀从未让人失望。
按照正常的时间顺序,第三段故事,应该是最后一段故事,而昆汀将它安置在了电影的中间部分。
因此,我们有幸欣赏到,史上挂得最快的主角。
文森特在布奇家撇大条,正好遇到回家拿金表的布奇,“大条”的文森特还把枪放在厕所外面。
于是……
另外一个有趣的细节是,布奇和马沙打得两败俱伤的时候,他们误闯入了两个变态色魔的领地。
在电影中,一直以凶狠形象示人的大佬,竟然被两个变态“爆菊”,屁股开了花。
在昆汀的电影世界里,众生平等,无论你主角,还是大佬,你都只是昆汀用来娱乐观众的工具。
仔细看下来,你会发现,“无常”“偶然”“恶趣味”,是整部电影的关键词,也是灵魂所在。
因为猜不透,你将始终被昆汀的叙事,被他的低级趣味所牵引。
电影里的角色在解决一件事情的时候,往往被另外一件事情所困扰。
这有些像我们的人生,无法把握,当我们以为把这件事做好了,一切就好了的时候,新的麻烦便会源源不断地涌来。
当然,昆汀从来不是一个乐意传递消极价值观的人,他的价值观只有一个字儿——玩儿。
《低俗小说》中出现的角色,大部分是底层小人物,黑社会马仔、笨贼夫妻、拳击手、情妇、毒贩,他们的生活肯定有许多不如意的地方,但是,在这些角色身上,很难看到抱怨、忧郁的神态,他们总是在无常的生活寻找乐子,身上带着股天不怕地不怕的狠劲儿。
玩弄人生,玩弄电影,这就是昆汀。
他的观影品味独特,香港功夫片,日本武士片,西部牛仔片,意大利黑帮片……那些在当时看来比较小众、过时的类型片电影,反而是他的最爱。
尤其是港片,在世界范围里,除了香港导演,再也难以找出一个世界级的大导演如此钟爱香港电影。
成龙大哥的电影进军好莱坞,昆汀也出了一份力,他一直大力推崇一些港片
昆汀之所以在中国如此受欢迎,恐怕也与此有关,我们总能在他的电影里找到亲切感,以及香港电影所独具的癫狂、无厘头。
他就像日本漫画《火影忍者》里,以拷贝他人忍术闻名忍界的卡卡西一样,将看过的电影,一一复制在脑海里,剪辑、拼贴,以“乱炖”的方式,玩电影。
他讨厌被当作经典。
当他的拥趸长篇大论地讲述他如何牛逼时,他立马跳出来打脸。
我每部戏都是东抄西抄,抄来抄去然后把它们混在一起——我就是到处抄袭。
混世魔王。
前段时间,有人问我,有什么书,看了可以让人快乐。
我说,怎么会有看了让人快乐的书。
她又问,那有看了让人快乐的电影吗?
我说,《低俗小说》。
她说,能给个推荐理由吗。
我说,看了这部电影,你会发现,开心点儿,一切都不值得。
桃花岛浪人我怀疑人们的生活有所掩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