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作品解读之大地飞鹰

荒漠上有多少欲望

优秀的武侠小说常以意境,人物性格的鲜明与景物的奇绝每每共同构成故事的底色,本书亦然作者开篇即展示一个生命的绝境:狂风,沙砾,大漠,与挺立大风暴中的铁血三十六骑。这生命绝境正是武侠胜境,生命禁区正是侠客们施拳展脚的人生舞台,于是引出了一个个惨烈的故事。

尽管有一万条理由,却还很少有作者去写侠客们偏爱荒漠。大隐隐于市,大侠便侠于市,朝廷与都市永远都拥有侠士活跃的身姿。但武侠中的确又常写到绝域与极边之地,古龙书中更如此。这是磨励意志和锻铸性格的需要,也是故事情节的自然延伸。所谓自然,意即其必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如本书中开卷即见沙漠风暴,砾石击面,饥鹰飞袭,同时也交代了铁血三十六骑和骆驼队来此的目的-运送三十万两黄金。

铁翼和他的铁血骑士死了,三十万黄金没了。随后赶来的是卫天鹏与旋风三十六把刀,又是三十六,自从宋代水浒故事流行以来,这个数字便觉威武雄健,杀气逼人,便成武侠格范。怒箭神弓卫天鹏也为护送黄金而来,眼下的任务则成了追踪失去的黄金。

古往今来,黄金都是财富最简捷有效的代表。于是冷寂的荒漠因此出现了一番闹热。黄金的旧主人富贵神仙吕三爷来了,且不知他如何搞来这许多黄金,又为何将黄金运经荒漠,但见他和他的人马为追回此黄金拼命掀腾;名彻江湖的卜鹰也来了,还有他的藏族朋友班察巴那,也还有庞大的驼队和众多死士,卜鹰成了黄金的新主人三十万黄金成为双方争夺厮拼的焦点,然作者却在行文过半时,才点明重中之重的是黄金中的神鱼-那能开启更大财富之门的噶尔渡神鱼。故事至也陡然一变,黄金之争变为民族权利之争,由是班察的形象便更觉凸显。

黄金带来的是欲望的疯长,英雄,侠士,阴谋家及政客都往荒漠和边地汇集,权欲,物欲和情欲亦纠结混杂,人性和友情都经历着冲刷检证,也在演变扭曲,两大阵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分分合合,恩恩怨怨,至最后也未见出个输赢。荒漠上有无数个欲望,是黄金,更是潜在其中的神鱼,引发和点燃了这些欲望。

欲望带来的又是什么?

是厮拼,是流血和死亡,是松干般屹立的侠士之躯的摧折,是春花般娇艳的少女笑靥的枯萎......

生当做人杰

读这部书的一个很私人化的愉悦,是古龙抟弄出了一个很圆整的文学形象-卜鹰。书中的卜鹰,是一个身穿阔大白袍,干枯瘦小,其貌不扬的人,他的名头传遍江湖,也响彻藏域,作者这样写道:在远方积雪的圣峰上,有一只孤鹰,在这片无情的土地上,有一个孤独的人,据说这个人就是鹰的精魂化身......

可设想古龙写作至此是怎样的心怀纯净和充满崇敬,方能如此设色铺彩!他写傲骨铮铮的小方闻名后肃然起敬,写纵横江湖的卫天鹏相遇时的色厉内荏,笔致回环,烘云托月,却都在写卜鹰形象。

写卜鹰却不尽写:书中不写其来历,卫天鹏口称卜大公子是千金之体,可知必为大族世家之子,却不作进一步交代,不交代而见其神秘;书中亦不写其归途,拉萨一役后,卜鹰便如在如不在,悠悠岁月,茫茫世事,竟然都未见卜大公子再涉入,最后也不知所终。俗谚有神龙见首不见尾,卜鹰这只神鹰竟是首尾均罩在五云中。

卜鹰几乎是与食尸鹰一同出现的,他似乎也具有食尸鹰的禀质:坚忍,迅捷,残酷,嗜血这是鹰的共性,毋论秃鹰,雄鹰和圣鹰,均此一例。高翔,是为了下视,坚翅利爪常用于搏击。

卫天鹏认定卜鹰是为三十万两黄金而来,可谓一语中的。

再深入求之,就会发现三十万两黄金虽巨,却也不会成为富贵神仙与卜大公子争夺的焦点。黄金之战只是表面的,黄金中那尾噶尔渡神鱼才是开启真正财富之门的钥匙吕三爷不惜血本的疯魔般的追杀,原是为了这条神鱼;而卜鹰得手后仍盘桓不去,也是要知道黄金中的秘辛。故事越到最后越有些扑朔迷离,亦不外这条神鱼的魔力。

号称剑痴的独狐痴对卜鹰有数句定评:不是剑客,不是侠客,也不是英雄他的心中只有胜,没有败,只许胜,不许败为了求胜,他不惜牺牲一切作为敌手的独孤痴对他满含崇敬,他说:卜鹰是人杰

什么是人杰?人杰与英雄又有何区别?在古龙心中,大约人杰常是有些非常之举的,不惜牺牲一切是非常之举,这牺牲中当也包含着友谊与亲情,包含着道德准则与良知,包含着一己之躯与纯洁爱情。目的高于一切,手段服务于目的,目的崇高可消解手段的卑鄙。然则这样做就是人杰么?这样的人杰与恶魔还会有质的区别么?这是古大侠留给我们的课题。

大约古龙也是迷惘的。卜鹰在雪域的亲密战友是班察,五花箭神班察巴那。全书后半部隐约写到卜鹰和黄金的失踪似乎与班察相关,更明写了班察使小方与吕三爷同归于尽的恶毒班察自食了这枚苦果,作者写道:班察巴那还是不愧为人杰,全书至此收束,未尽的当是一声叹息。

咒语与酒歌

阅读本书,给人印象极深的是猫盗,印象更深的则是猫盗时或冷喝的咒语,石米,柯拉柯罗。这是浸在血沫中的咒语。我没有去过西藏,不知古龙是否到过西藏,更不知这六字咒语在藏文中是否确有存在,所强烈感受的则是其每次响起后的可怖场景。

咒语是神秘和冰冷的。咒语是一道绝杀令。咒语响起的地方如飓风横掠,剩下的只是尸骨的残骸。于是,曾横行江湖的侠客们听懂了这句不祥之语,可叹的是往往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才听懂,如铁血三十六骑,旋风三十六把刀的勇士。这是多么可悲的事!

咒语属于荒漠,而荒漠又似乎属于食尸鹰。对于那些遨翔于天空的秃鹰,这六字真言应说是最美声悦耳的歌谣。我敢说食尸鹰也听懂了咒语,于是每当骂语冷然响起,秃鹰们便欢快地扑棱着翅膀飞来,盛宴开始了,被吃的是昔日那气吞山河的赳赳武士。造化因缘,又谁谓吃人的宴席不可以由鹰来唱主角?

细味全书,鹰又不可能主宰着大漠,大漠的主人只能是人类,鹰其高飞低掠,铁喙利爪,最能做的也只是乘人之危或乘人之亡。它的吃人宴席应说是吃死人的宴席,亦可憎可悲耶!在跋涉日久,饥渴交攻的小方看来,食尸鹰有几分可畏,而在卫天鹏一箭之下,这只泼毛团便直落云端葬身消尘,是鹰亦有限也。

作者写了一位卜姓大侠士,又为什么要以鹰名之?推想来也并非复杂,散散碎碎的理由也有一大堆,我却以为与一支酒歌相关。这支酒歌与咒语在书中交替出现,词曰:儿须成名,酒须醉酒后倾诉,是心言。

酒真是人世不能或缺的宝物,生活教人深沉自闭,酒却能让自闭者敞开胸怀。酒能麻痹人的理性,然理智的闸门一打开,悟性的精灵便活泼泼跑出。我国文学作品中的酒歌大多携带着魂灵之真率,此歌亦然。卜鹰第一次吟唱这首歌,是卒逢大难后对小方的倾诉。他谈到了浪子,谈到浪子的精神空虚与寂寞,他向小方倾诉的正是一己之心言。

猫盗是卜鹰驯教出的武士,亦知卜鹰身上也有着如食尸鹰的戾气和嗜血,咒语传递的正是这种血腥杀气。而酒歌则是一种心迹的剖白吐露,卜鹰名贯华夷,可成名又怎样呢?卜鹰富甲海内,可巨富又怎样呢?也还有苦痛与哀伤,还有失败与挫折,还有空虚与怅惘,还是渴望与挚友一吐为快......

浪子是一道风景

或许古大侠就是现实世界中的一个浪子,嗜酒好色,不重货殖,其作品最爱写的形象是浪子,最感人的形象亦是浪子,如小李飞刀李寻欢,叶开,本书中的方刚亦响当当一个浪子。

方刚有一个绰号-不要命的小方,不要命当是浪子的标记一个人,一柄剑,纵横江湖,快意恩仇,是浪子的豪情;孤独,寂寞,空虚,是浪子的悲情。这是卜鹰的人生归纳。卜鹰是浪子么?至少,他曾经是浪子,才会对此有极深的体识,他的那支酒歌亦是浪子的歌。

司马迁“史记”有游侠列传,游侠即浪迹天涯的侠客,即浪子而“水浒传”中的浪子燕青,更为后世之浪子立下楷模:急功好义,善良忠诚,且风度翩翩,富有个性魅力。生活中的浪子往往很有女人缘,文学作品中的浪子更是拥红倚翠,大得芳心。看本书中的方刚,先有波娃,又有阳光,最后是小燕和苏苏,也算交了桃花运。这些爱来路不同,来势亦不同,却都有一点真诚,是方刚的浪子风采吸引和打动了她们。

多管闲事是浪子的基本行为方式“边城浪子”中的叶开爱管闲事,实则故事进行到最后谜底揭开,叶开是白天羽真正的骨血,则他的作为便与一般浪子不同。方刚不然,作者不去写其家世及闸派,起首便是被追杀,被为儿子报仇的富贵神仙追杀,后来仍是被追杀,被各类不能确定的暗敌追杀。由是便得浪子之真谛。只不过凡浪子又都有些真本事和真宝贝,叶开的小李飞刀令人丧胆,方刚的宝剑能引起卜鹰浓厚兴趣,当也非同凡响,他那匹赤犬得自关外落日马场主人马啸峰的馈赠,其与关东万马堂的马空群不知有否关系?

浪子也是不缺乏亲情的。古龙擅写浪子,尤擅以亲情写浪子。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江湖上的浪子如飞蓬,如风筝,则母亲是浪子心底的最后家园和精神寄托。书中的方刚之母虽未出现,然作者以看似闲闲一笔,写不要命的小方忽见如母亲居室之设置,便五中如焚,束手就缚。浪子最难忘母爱,最珍惜母爱,全是因为空虚寂寞么?

在武林和江湖,在庙堂和都市,都会有浪子活跃的身影,浪子是一道永恒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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