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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导读师:
张永宏,陕西吴堡人,哲学博士,北京体育大学中国武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中国传统文化、道家养生、中外文化比较。
各位同学好,很高兴带领大家进行第12期日新读书会。
一般认为,刺客就是杀手,以杀人为职业,通过售卖自己的武艺以换取金钱或其他有价值的东西,谋得生存与发展空间。从逻辑上说,我们不能将“刺客就是杀手”这句话倒过来说成“杀手就是刺客”。两者的区别在于:刺客一定会杀人,其杀人方式往往带有隐蔽性或爆发性,而杀手杀人,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隐蔽的。“刺客”的关键词是“刺”,就其字面意思而言,指一种锐状物的刺击,目的在于贯通洞穿,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如果被刺穿了一个洞,往往就是“死亡”的另一种表达了。“杀手”的关键词是“杀”,可以用手,也可以用器械,可以刺击,亦可以劈砍,当然也可以下药或者放火。如果我们说某刺客通过下毒药的方式刺杀了某人,感觉怪怪的,因为刺客杀人的手段和方式,其选择的范围,不若杀手多。也就是说,“杀手”的外延比“刺客”要宽广许多。此外,“客”与“手”也有区别:“手”是身体的组成部分,“杀手”其实就是雇主身体的外化,雇主不愿意或者不便于亲自杀人,故而以杀手为工具,代表自己去杀死敌人;
从主观心理而言,雇主将“刺客”当作客人,而将“杀手”当作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是“杀手”与“刺客”之间相当细微的差别所在。当然,许多时候,人们往往也将这两个概念混同使用。
古龙武侠小说《碧血洗银枪》描述刺杀邱凤城的刺客时,特别提到刺客的职业道德,那就是不能泄露机密,“因为一个以杀人为生的人,不但要心黑、手辣、刀快,还得要嘴稳”。在《边城浪子》中,古龙通过一位不知名姓的“小伙子”之口,用更为直白的语言定义了“刺客”:“你只要给他银子,他就替你杀人。”
根据自由主义市场理论的理解,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杀人,作为一种职业,尤其在武侠世界里,意味着一种行业的存在。这个行业的高端形态,就是杀人组织(刺客集团)的建立。在《楚留香传奇》中,有一个“不辨是非,不分善恶,只以杀人为业,无论谁只要出得起价钱,他们就会为他杀人”的刺客组织,其首领薛笑人是一个装疯卖傻的“老小孩”,杀人的目的只是为了证明比他哥哥薛衣人更有能力。在《陆小凤传奇》中,古龙向我们架构了另一种刺客组织:在宫廷权力争斗中,“为了保护自己,也为了在必要时先下手去对付别人,大多数当权的皇子和当宠的嫔妃身边,都会蓄养着一些谋臣死士刺客”。这是一种服务于不同政治势力的雇佣杀手,当他们执行的任务是刺杀政敌或敌对集团人员的时候,他们就成了“刺客”——这种样态的刺客,与先秦时期各大诸侯国或家族募用死士以自卫或狙杀政敌,具有很大的相似性。
当然,也有游散性的刺客。他/她不一定参加某个杀人组织,但是从事这一职业以谋取一定利益。这种利益,有时候可能不是金钱,而是爱恨情仇,或者武林秘籍、神奇武器或珍稀宝贝,亦或是更为抽象的东西,比如家国情怀,或者某种信仰和主义。无论是游散性的刺客,还是集团性的刺客,一般都有一个或数个伪装性身份,以隐蔽他们的真正职业。为了不暴露他们的身份,在执行刺杀任务时,往往戴着面具,或用黑纱蒙面。刺杀活动的时间一般选择晚上,往往穿着黑色的紧身夜行衣,方便行动,也利于隐身。有时候单独行动(比较常见),有时候也像金庸武侠小说《天龙八部》中玄慈大师(带头大哥)一行数十人围杀萧远山一样,集体行动,实现刺杀目的。
以上所述,主要是武侠小说所架构的江湖世界中的刺客文化,一般而言都加入了后世文人的想象与虚拟。然则,因为武侠小说在华人圈的影响较大,再加上影视作品更为直观的演绎与渲染,这种刺客形象可谓深入人心,在某种意义上形塑了大众的集体无意识。如果我们追溯“刺客”一词的起源暨早期的刺客形象,可以发现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为始作俑者。我们发现司马迁笔下的刺客形象及其文化,与后世武侠世界的刺客形象,既有联系,又有不同,呈现了一个脉络较为清晰的中华武道文化与侠义精神的历史演化过程。今天我们来导读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我将围绕“刺客的养成”这一话题展开导读,主要分为三个部分:1)刺客的时代;2)最伟大的刺客;3)刺客的修炼。最后,围绕武德话题,谈一些自己的想法与感悟。
一刺客的时代
司马迁的气魄很大,他撰写《史记》,志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迁也颇具创新精神,在传统的档案汇编体(如《尚书》)、编年体(如《左传》)、国别体+语录体(如《国语》《战国策》)之外,开创了史书编写的纪传体。纪传体以人物为核心,突出渺小的个体人物在大自然与大社会的宏观背景之下所呈现的生命抗争。这种生命抗争所呈现的人文精神,大概就是“天人之际”所要表达的意旨吧。
《史记》的体例非常严谨,一般而言,分作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类。其中,“本纪”讲述帝王的言行政绩,“表”谱列天璜贵胄的世系、史事等,“书”记述典章制度,“世家”传述王侯贵族封国史迹,“列传”载述帝王诸侯之外其他著名人物的事迹暨周边民族志略等。但是,正如鲁迅先生所评价的那样,《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的高妙绝伦之处在于,他记载人物事迹,不以出身成败论英雄,而是力图描述一些悲壮人物的故实,展示其英姿勃发的生命力,弘阐其恢廓壮丽的文化精神,确实达到很高的“史识”造诣与境界。举例来说:项羽是一个悲剧人物,四面楚歌,霸王别姬,最后自刎乌江,在秦汉之交的历史舞台上一度比较活跃,但是其“演艺生涯”不过五六年而已,史迁仍然将其列入本纪,与三皇五帝、夏禹、商汤、周文王、秦始皇、汉高祖同列;吕后是一个阴毒的妇人,差一点造成汉帝国的夭折,但是仍然列入本纪,大概在司马迁看来,吕雉算是伟大的女权运动先驱呢;国家的经济生活、社会的商贸往来,在以道德伦常和礼乐文化为标榜的古代社会,往往得不到重视,但是太史公却独具史笔,将其分别记入“书”与“列传”之中;同理,曹沫、豫让、聂政、高渐离等生活于社会底层的草根人物,司马迁也敏锐地意识到他们在社会动荡时期所展现的生命抗争暨闪烁的人性光辉,特辟《刺客列传》,予以专题记载,表达了那个时代非常难得可贵的平民精神,令人万分敬佩。
不同史籍,关于先秦刺客的记载,视角颇有不同。所谓“先秦四大刺客”,历史上有两个版本:1)专诸、要离、聂政、荆轲;2)专诸、聂政、豫让、荆轲。
第一个版本的四位刺客中,除荆轲之外,又见于《战国策·魏策》,略述唐雎以豪言壮语威慑秦王嬴政的故事。顶戴道义的光芒,唐雎义正词严地阐述了布衣之怒的威力:“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根据学者考证,唐雎的年岁比荆轲大许多,都尝试刺杀秦始皇。当然,唐雎仅只是言辞方面的威慑,没有付诸行动,却达到了目的,而荆轲则予以实施,最后却以失败告终。事实上,要不是司马迁《史记》的影响,唐雎可能也会名列“四大刺客”之榜呢。
第二个版本的四位刺客,《史记》均有记载,也正是由于司马迁的文字,使得荆轲稳居“四大刺客”之首。除此以外,太史公还详略不等地记述了春秋时期的曹沫和战国时期与荆轲刺秦颇有关联的三位刺客(秦舞阳、高渐离、无名人)。这就是说,《史记·刺客列传》实际上记载了八位刺客,当然,其中以荆轲的记述最为传神,文字篇幅也较多。
在章节安排方面,我们在本节主要介绍曹沫等七位刺客,以此反观和省思刺客生活的时代背景及其悲壮命运,而在下一节中着重介绍惊心动魄的荆轲刺秦故事。
1.曹沫
《史记·刺客列传》所载第一位刺客是春秋早期的曹沫。一般认为,曹沫就是《左传》中的“曹刿”。《曹刿论战》因为入选普通教育普编教材性质的《古文观止》,又因革命领袖毛泽东的赞扬与推许,流通性较强,故而非常有名。事实上,古籍中还有“曹翙”“曹濊”“曹昧”“曹沬”“曹子”“郜蔑”等记载,其实都是一个人。为了保持一贯性,我们这里统一称作“曹沫”。
综合《左传》《管子》《孙子兵法》《吕氏春秋》《韩非子》《史记》《汉书》等文献,我们大概知道曹沫出身于平民阶层,有勇有胆有识,在鲁庄公时期的军政事务中发挥一定作用。
公元前年,春秋五霸之首的齐桓公继位,第二年就发动战争,侵犯鲁国,这就是著名的长勺之战。长勺之战起因于前年齐国的一次政变。齐襄公遇害,鲁国支持的公子纠与莒国支持的公子小白争夺王位。两位公子都是姜太公的后裔,齐襄公姜诸儿的弟弟,最终结果是姜小白获得成功,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齐桓公。刚刚继位的齐桓公姜小白政治经验不足,基于年轻人争强好胜的心理,以复仇的名义,发起了长勺之战。
齐强鲁弱,举国震惊。这时,曹沫前来见鲁庄公,认为鲁国公室贵族已经腐烂无能,“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不适合迎敌,请求跟随庄公作战。在战场上,曹沫基于“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士气分析,成功打败了齐军。毛泽东也非常欣赏曹沫的战术,在《中国革命的战略问题》一文中,将之提炼为“敌疲我打”方针与“战略防御”原则。
事实上,姜小白发动长勺之战,管仲是不同意的,理由是主公您刚刚继位,“国未安”,不可轻举妄动。但是小白初次掌权,手握重兵,盛气凌人,而且在鲍叔牙的推荐下,刚刚任用了原来辅佐公子纠、差点用弓箭将自己射死的管仲,心存芥蒂,心里多少有些瞧不起,故而不听,结果吃了亏。我们分析,齐桓公回到临淄以后,也就信服管仲的谋略与见识了。当然,刚刚即位,就吃了败仗,不足以立威,对于稳定政局也颇为不利。在管仲的协助之下,齐国调整了战术,继续攻打鲁国,取得了三次胜利。鲁庄公害怕了,“乃献遂邑之地以和”。这三次战斗,曹沫应当都有参与,但是鲁国吃了败仗,根本原因在于齐强鲁弱,故而庄公没有惩罚曹沫,“犹复以为将”。很可能在曹沫的建议之下,鲁国请求齐国举行一次会盟,缓和两国的紧张关系。姜小白齐桓公答应了,这就是柯之盟。
根据盟会的程式要求,齐桓公与鲁庄公做了一些礼仪性的动作,说了一些虚情假意的客套话。盟会刚刚结束,本来居于群臣之位的曹沫突然窜上盟坛,“执匕首劫齐桓公”。因为事出突然,“桓公左右莫敢动”,怯懦而诧异地问曹沫:“这是怎么回事儿?曹先生你到底要干嘛?”曹沫正义凛然地说:“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大概意思是你们齐国太过分了,侵占我们的国土太多,都到了城墙根儿底下了。如果我们的城墙倒塌之后,就要倒在你们齐国的边境了,这不是欺人太甚吗?我觉得你们还是考虑一下:到底是要土地,还是要小白?
姜小白齐桓公一下子慌了神,还是保命要紧,就许诺说“尽归鲁之侵地”。曹沫一听这话,就扔掉匕首,走下盟坛,回归自己的座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这次盟会就在这种紧张尴尬的氛围中结束了。
回到齐国后,姜小白很是不甘,咽不下这口气,想要再次攻打鲁国,让他们加倍偿还。这时,老谋深算的管仲认为不妥,说:“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意思说主公您刚刚掌权,打败鲁国已经显示了齐国的武力,但是还需要立信于天下,让其他诸侯国也敬佩和畏服您的智勇仁信,所以,还得忍一忍,兑现柯之盟的承诺。齐桓公听从了管仲的建议,“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这就是司马迁所记曹沫劫桓公的故事。
事实上,我们回过头来看,“曹沫刺杀齐桓公”的说法并不成立,因为根本就没有发生“刺杀”的行为,也不是刺杀行动失败,顶多算是曹沫不怕死,押宝姜小白怕死,匕首劫持,胁迫其答应归还鲁地,而且居然实现了这一目的。但是既然司马迁将之视作“刺客”,可见司马迁所描述的“刺客”有别于后世的理解,这就涉及到以曹沫为代表的先秦刺客所生活的社会背景。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第三节中详论,这里暂且不表。
2.专诸
《史记·刺客列传》所载第二位刺客是春秋晚期的专诸。专诸之名,《左传》写作“鱄设诸”,其实是同一个人。根据我们的分析,专诸大概是一位善于烹调炙烤海味鱼虾的厨师,故而《左传》以其职业为姓,冠名曰“鱄设诸”。当然,专诸同时还擅长武艺,有胆有识,最终以成功刺杀吴王僚而留名千古。换言之,厨师身份很可能是专诸的一种掩饰,他的真实身份是刺客。《吴越春秋》的记述稍有不同,略谓公子光聘请专诸,准备刺杀吴王僚。在这一方面,专诸显然很在行,他需要知道有关吴王僚生活习惯的一些情报:“凡欲杀人君,必前求其所好。吴王何好?”公子光说“好味”,也就是说吴王僚对食物比较在意,是典型的吃货。基于一种精致务实的专业精神,专诸觉得公子光提供的信息不够精确,继续问:“何味所甘?”公子光回答说:“好嗜鱼之炙也。”专诸心里有数了,说“好的”,就离开了。“从太湖学炙鱼,三月得其味”,也就是为了更好地执行刺杀任务,专诸专程前往太湖,参加了较为系统的为期三个月的海味烹饪培训。然后返回都城,“安坐待公子命之”,随时待命,准备执行刺杀任务。
公子光为什么要刺杀吴王僚,这涉及到中国古代的继承制,也与一位贤人季札有关。商朝前期施行兄终弟及制,也就是兄长死后,王位依次传给各位弟弟,最后一位弟弟死去之后,则由长兄的儿子继位,开始下一轮的王位继承。但有时候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最后一位弟弟还没有死去,长兄的儿子已经死光了;那么,当最后一位弟弟死去后,到底由谁来继承王位呢?还有这样的情况:长兄的儿子里面,有贤颖聪慧之人,也有呆头呆脑好吃懒做之人;有正妃所生的嫡子,也有侧妃所生的庶子,也有父母溺爱宠幸的娇惯子,等等,也对王位继承制度产生了一定的冲击。所以,从商朝中期开始,继承制就相当混乱了:有时候是兄终弟及,有时候是子承父业,经常发生一些朝政争执乃至于宫廷政变,连带引发社会动荡。
在商朝后期的时候,帝国西陲的一个小部落——也就是后来建立周朝的族群——,在王国继承方面,也面临窘境:周族首领古公亶父(周太王)有三个儿子,分别是老大泰伯、老二仲雍、老三季历,季历的儿子姬昌相当聪明颖慧,太王也有心传位于幼子季历和孙儿姬昌。泰伯和仲雍一看这情势,就主动让国,跑到今天的江浙太湖一带生活。姬昌就是周文王。等到武王灭商之后,封泰伯与仲雍的一位后代周章为吴王,另一位后代虞仲为虞王。
根据司马迁的记述,吴国王位传了若干代以后,到了寿梦。寿梦有四个儿子,分别是诸樊、余祭、余眛、季札。这时,尴尬的场面又出现了:季札最为聪慧颖澈询齐仁贤,寿梦就想将王位传给他,但是季札不受。“乃立长子诸樊,摄行事当国”。诸樊在治理了父王的丧事之后,就准备让国于季札。季札干脆“弃其室而耕”,放弃了所有的资产与奴仆,情愿当老农,种起地来了。诸樊的策略是“欲传以次,必致国于季札而止,以称先王寿梦之意,且嘉季札之义,兄弟皆欲致国,令以渐至焉”,也就是采用兄终弟及制,依次由余祭、余眛、季札来继承王位。但是等到余眛去世以后,季札干脆跑了。吴人没办法,只好立余眛的儿子僚为国王,也就是吴王僚。这时,诸樊的儿子光有意见了:“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适嗣,当立。”认为自己最有继承权,于是就萌生了刺杀吴王僚以自代之心。
专诸与伍子胥的关系好。伍子胥知道公子光的志向,就推荐了专诸。我们推测,在继承权问题上,专诸是完全赞同公子光的说法的,故而也积极支持公子光的刺王计划。但是因为刺杀行动具有相当的危险性,是一件掉脑袋的勾搭,而专诸的家庭情况是“母老子弱”,故而对于执行这个任务,颇有顾虑。公子光的许诺是“光之身,子之身也”,也就是说我们两个是兄弟,你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你的儿子就是我的儿子。这么一来,就给专诸吃了一颗定心丸。专诸决定付诸行动。
刺杀的过程相当顺利:公子光设了一个饭局,邀请吴王僚来吃饭。吴王僚带着重兵前来赴宴。两人推杯换盏酒酣耳热之际,公子光假装自己脚疼,不得不离开一下。与此同时,擅长烹饪的专诸端着一盘子烤鱼进来了。作为厨师,出于掩饰的目的,我们可以想象专诸会向吴王僚介绍这道烤鱼的制作工艺、营养搭配、色香味俱全等等,然后就帮忙分食鱼肉。这时,一把匕首突然出现在鱼肉中,专诸拿起来就刺,一下子就把吴王僚给刺死了。这把匕首应该是很锋利的,后来被列入著名的“四大利刃”之榜,名唤“鱼肠剑”。当然,专诸也很快被吴王僚的亲兵侍卫给杀死了。
公子光当了国王,也就是著名的吴王阖闾。后来在伍子胥和孙武的帮助下,阖闾打败楚国,征讨越国,成为春秋晚期纵横捭阖的一代霸主。作为回报与表彰,“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享受省部级待遇,兑现了当初的允诺。
这就是司马迁所记专诸刺王僚的故事。
3.豫让
《史记·刺客列传》所载第三位刺客是战国初期的豫让。
因为秦始皇“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故而司马迁《史记·六国年表》不得不依据《秦记》所载,将公元前年确定为春秋结束、战国开始的年份。这是一个无可奈何的选择,故而也是一种权宜的做法。事实上,春秋与战国之间没有一个明显的界限,这是这个乱世的重要表现之一。一般认为,田氏代齐与三家分晋标志着春秋的结束与战国的开始。齐国原来由姜太公的后裔掌权,但是朝政逐渐被田氏控制。前年,田恒自立为相,掌握了齐国国政,八年后,杀死了齐简公,扶植了一位傀儡姜氏齐王。前年,田和废齐康公,五年后,自立为国君,并得到了周天子的赐命。《庄子·胠箧》“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就是针对田氏代齐而言。晋国从平公开始,朝政逐渐被范、中行、智、韩、赵、魏等六个家族所控制。前年,智伯、赵鞅、韩不信、魏侈联合,瓜分了范吉射、中行寅的领地。五年后,赵襄子、韩康子、魏桓子联合杀死了智伯,吞并了智家的全部土地。前年,周天子册封赵、魏、韩三家为诸侯,晋国名存实亡。前年,赵、魏、韩三家分晋,晋国最终灭亡。这就是说,春秋与战国之间的界限,上限是前年,下限是前年。中间的一百多年,属于春秋到战国的过度。由此可见其混乱的程度。豫让就生活于这个混乱的时代。
根据《史记·刺客列传》所载,豫让“故尝事范氏及中行氏,而无所知名”,也就是曾经先后服务于范氏和中行氏两个家族,但是不受重用,没什么名气,故而又投靠于智氏家族的首领智伯。“智伯甚尊宠之”,非常尊敬宠幸豫让。我们推测,因为豫让非常熟悉范氏与中行氏家族的情况,故而在智、赵、魏、韩四家联合吞并范、中行两家的斗争中,应该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很快,赵、魏、韩三家又反过来灭掉了智氏家族,瓜分了其土地、奴仆与财产。“赵襄子最怨智伯,漆其头以为饮器”,将智伯的头进行加工,做成喝酒的器皿。可以想见利益集团矛盾积怨之深暨人性阴暗面的残忍度与无底线。
豫让是智伯身边的大红人,而且在消灭范、中行两家利益集团中发挥作用,故而也引起赵、魏、韩三家首领的瞩意。智伯集团被消灭以后,豫让跑到山里边,一方面躲避追捕,另一方面蓄积力量,准备为智伯报仇,而且说出了一段非常有名的话:“嗟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这就是说,对于志士而言,谁了解我,尊重我,知遇我,我就愿意为谁去死;对于女人而言,谁爱慕我,稀罕我,呵护我,我就愿意为谁化妆。智伯把我当人看,所以我要给他报仇,要不然,我的良心不安。这就是豫让刺杀赵襄子的心理动机和目的所在。
豫让刺襄子的过程相当具有戏剧性,约略分为上下两场,中间还加了一个折子:
上半场:豫让改换了姓氏名字,对自己的身体做了一个中等规模的切割手术(宫刑),这才有机会以奴隶的身份应聘进入赵府,从事清扫厕所的卑贱工作。豫让的如意算盘是:作为一名逃犯,我不可能接近赵襄子;作为一名下人,我也不可能接近他。但是,人有三急,你襄子不可能没有新陈代谢吧?你总得上厕所吧?这就是行刺的最好机会。但是,很可能长期处于紧张与兴奋状态之中,赵襄子的警觉性很高,在上厕所“黄中通里”“天人交战”的时候,突然“心动”,也就是动了心思,闻到了一丝丝的危险气息,立即派人“执问涂厕之刑人”,果然是豫让,而且还“内持刀兵”,口口声声叫嚣着说“欲为智伯报仇”!左右的人建议把豫让杀了算了,但是襄子说了一番感人的话:“彼义人也,吾谨避之耳。且智伯亡无后,而其臣欲为报仇,此天下之贤人也。”大意说豫让是一位正义之士,我只要避开他就可以了。智伯没有后人(后人都被我们给杀光了),那么,作为臣子,豫让有责任和义务为智伯报仇,这是他的本分。对于恪尽职守之人,我们要表达敬意。其实,赵襄子的言外之意是:你们给我做事情,一定要恪守本分,忠诚于我。于是,就把豫让给释放了(“卒醳去之”)。
中场折子:没过多久,豫让“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也就是用生漆涂抹全身,因为生漆含有一些酸性物质,而且具有脱水功能,故而容易造成漆疮,全身肿胀、起泡乃至于溃烂,同时吞服炽热的火炭,改变声带的生理构成,发出嘶哑的声音,然后在街市上行乞。易容变声的效果很明显,连他妻子都认不出来。但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的一个朋友却认出来了。很显然,豫让的这番举动,意欲何为,这位朋友很清楚,同时也相当动容,就说:“以子之才,委质而臣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近幸子,乃为所欲,顾不易邪?何乃残身苦形,欲以求报襄子,不亦难乎!”意思是,凭着你的才能,赵襄子一定会重用你。这样一来,如果你想报仇,也很容易亲近襄子,如果不想报仇,也可以利用赵家提供的平台,实现你的人生价值嘛。豫让的解释是:如果我臣服于赵襄子,为襄子做事,但最后又将他杀了,这是“怀二心以事其君”的做法,不是正人君子的选择。我不这样做,就是要让后代“怀二心以事其君”的小人感到自惭形愧!朋友一听这话,不但道德感强烈,正义凛然,而且逻辑层次谨严清晰,还关照到今后的世道人心,也就没话可说了。
下半场:过了一些天,豫让觇知赵襄子要出行,而且必定会经过一座桥,就预伏在桥下,准备行刺。没想到,大概长期处于紧张与兴奋状态之中,襄子的坐骑也具有高度的警觉性,“襄子至桥,马惊”,豫让暴露了,刺杀行动又失败了。
赵襄子这次有些生气了,就数落豫让说:“你曾经为范家、中行家做事,后来智伯将两家都灭了,你为什么不报仇?反而要臣服于智氏?现在智伯也死了,你不给我做事也就罢了,为什么还不放过我,还要三番五次地刺杀我?”
豫让回答说:“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也就是说,范氏、中行氏不在乎我,不把我当人看,所以我也不把他们当人看;智伯以“国士遇我”,把我当人看,所以我也要以“国士报之”,回报他的恩情。
听了这话,赵襄子感动得哭了起来,但是也相当感慨,叹了一口气,哽塞着说:“这样吧,你为了报答智伯,两次刺杀我,也算是尽心尽力了;我呢,敬佩你的为人,放过你一次,也算是尽情尽义了。这次呢,我不会再放过你了!”然后就叫人围上去,准备擒杀豫让。
豫让一看这情势,赶紧说:“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今日之事,臣固伏诛,然原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仇之意,则虽死不恨。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大概意思是我知道今天是跑不掉了,但是大仇未报,也是心有不甘,您看这样如何:将您的衣服脱下来,让我刺几下,就当是我给智伯报仇了。这也是为历史负责的态度,让后代的忠臣死士们尽心尽责,恪尽职守。这不是很好吗?
襄子听了更为动容,说“好吧,我成全你”。就脱下袍子,叫人递给豫让。“豫让拔剑三跃而击之”,然后仰天大笑,说“智伯啊,我终于给你报仇了”。话音刚落,“遂伏剑自杀”。
这就是司马迁所记豫让刺赵襄子的故事。
4.聂政
《史记·刺客列传》所载第四位刺客是战国中期的聂政。
聂政是韩国轵深井里人,“轵深井里”在今天河南济源一带。不知道什么原因,杀人犯事了,为了躲避仇人的报复,带着老母亲与姐姐聂荣,跑到齐国避难,以屠宰为生。
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天下大乱,诸侯国相互侵吞兼并,连年兵燹战火,生民涂炭。为了富国强兵,壮大实力,列侯之间展开竞争,不拘一格,延聘人才。上层社会的贵族多有覆国倾巢之虞,流落民间的比比皆是,下层社会的庶民也有机会崭露头角,得到重用,施展抱负。所以,总体上说,这个时期的人员流动比较活跃。卫国人严仲子受聘于韩哀侯,参与国政,有一定地位和影响。汉哀侯的叔父侠累任国相,可能因为利益冲突与政见分歧,与严仲子集团形成势不两立的局面。根据我们的推测,因为侠累与汉哀侯是血亲关系,而且权位更高,在政治斗争中,严仲子处于劣势,甚至有性命之忧。于是,严仲子就跑到齐国,躲避风险,同时也寻求东山再起。在这种背景下,严仲子找到了聂政。
起初,严仲子登门拜访,来了好几次,聂政都没有接待。道理很简单:我与你素昧平生,素不相识,无亲无故,没头没脑,你来拜访我,没道理嘛。聂政的做法,是遵照当时的风俗礼仪而为,也完全符合人之常情。
有一次,聂母生日做寿,严仲子又来了。这次,聂政不好拒绝,就请他进屋,一起来吃饭。饭间,严仲子给聂母敬酒,祝老人家长命百岁福如东海,说了一些贴心的话,聂母自然很高兴。根据当时的风俗习惯,客人必须要给寿星礼物。乘着高兴的当儿(“酒酣”),“严仲子奉黄金百溢,前为聂政母寿”。“溢”,一般写作“镒”,是一种质量单位,一镒等于二十四两。这就是说,严仲子拿出二千四百两黄金作为寿仪,呈奉于聂母之前。聂政一看,非常讶异,连声表示“使不得使不得”,这份礼物太厚重了,甚至于超出了人情事理,坚决不肯接受,“固谢严仲子”。严仲子坚决要送礼,表示说这是一份心意。
聂政辞谢说:“臣幸有老母,家贫,客游以为狗屠,可以旦夕得甘毳,以养亲。亲供养备,不敢当仲子之赐。”意思是尽管家境比较贫寒,但是我也有份比较稳定的收入,可以奉养老母。先生您的这份心意,实在不敢承受。
严仲子觉得火候差不多了,应该给聂政表露心声了,就摒弃旁人,在一个更为私密的环境下,向聂政说:“臣有仇,而行游诸侯众矣。然至齐,窃闻足下义甚高,故进百金者,将用为大人粗粝之费,得以交足下之驩,岂敢以有求望邪!”意思很明确,我有仇敌,你是高士,我仰慕你的本领和义气,希望与你交朋友,言外之意是希望聂先生能帮我报仇。但是话说得很客气,很委婉:我这点儿钱,不算多,但愿能够为老夫人买一些粗糠粝粮,只想交个朋友,没有其他奢望。
聂政应该是get到了严仲子的话外之音,知道替严仲子报仇可能是一件送命的事情,二千四百两黄金,对于老母亲晚年的吃喝费用,那绝对是绰绰有余。可是转念一想,常言道“养老送终”,这些钱用来养老,自然是够了,但是万一我死了,就没法给老母送终了,所以还是不行。于是,聂政很坦白地说:“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屠者,徒幸以养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意思是,老母亲在,我的身体不能随便供他人驱使。这是典型的中国传统文化孝道精神的体现。所以,最终还是没有接受严仲子的馈赠。
严仲子也终于明白难以请动聂政出手帮忙,就回卫国老家去了。
又过了几年,聂母去世了。丧事办理完毕之后,聂政的内心深处发生了“天人交战”:我聂政不过是一个普通人,严仲子可是达官贵人。人家千里迢迢前来拜会我,是真心敬佩我。我却那样冷淡地对待人家,而且不讲人情,拒不接受黄金馈赠。当初是因为老母亲健在,我得尽孝。现在老母亲已经走了,我得有所表示,回报人家的深情厚谊。于是就只身前来卫国,找到严仲子,表示现在老母亲已经归天了,没有后顾之忧了,“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请得从事焉”,烦请严先生告诉我,仇人是谁?我愿意替您报仇!
严仲子自然很高兴,但是又表示侠累的地位很高,戒备森严,不好接近,“请益其车骑壮士可为足下辅翼者”,想要给聂政找一些帮手,一起执行刺杀任务。
聂政心思缜密,认为不妥,理由是卫国与韩国相距不远,“今杀人之相,相又国君之亲,此其势不可以多人,多人不能无生得失,生得失则语泄”,如果人太多,免不了有人被活抓,严刑拷打之下,很容易泄密,暴露幕后主使人是严仲子,“是韩举国而与仲子为仇,岂不殆哉”,那先生您不就完了吗?所以,聂政决议独自完成刺杀任务。
到了韩国以后,有一天,聂政侦探到侠累正好在府上,但是“持兵戟而卫侍者甚卫”,不好接近。经过一番思索,聂政决定干脆来个强攻,根据司马迁所述,“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左右大乱。聂政大呼,所击杀者数十人”。但终于还是寡不敌众,刺杀任务失败。
一番打斗下来,聂政应该已经受伤。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了,但是为了防止暴露身份,拖累严仲子,牵连自己的姐姐,于是“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把自己毁容了,然后开肠豁肚,很惨烈而悲壮地死去了。
侠累吓了个半死,看着刺客的惨状,很是不甘,就暴尸于街市之上,高价悬赏。姐姐聂荣非常了解弟弟的性格,听说此事以后,凭直觉就知道这一定是聂政所为。于是马上从齐国来到韩国,到了街市一看,“死者果政也”,就趴在聂政的尸体上恸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士固为知己者死”,我的弟弟啊,严仲子赏识你,你就给他卖命,为了不暴露身份,你居然毁容豁肚。这是你们男人的事情,我不管。但是,你是我的弟弟啊,你是英雄啊。我不能就让你这样无名无姓地死去。“妾其奈何畏殁身之诛,终灭贤弟之名!”姐姐不怕死,也要让你的英名流芳百世。
说完这些话以后,女英雄聂荣“大呼天者三,卒于邑悲哀而死政之旁”,死在了聂政的旁边。
这就是司马迁所记聂政刺侠累的故事。
5.高渐离、秦舞阳、无名人
《史记·刺客列传》所载第五位刺客是战国晚期的荆轲。但是与荆轲有交集的人物另有三位,他们或多或少也参与了刺杀行动。有关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我们准备在下节详述,这里略述高渐离等三人的故事。
由于秦国的咄咄逼人,东方六国均感受到了巨大的生存压力。燕太子丹决定刺杀秦王嬴政,带头大哥选中了荆轲。为了增加刺杀的成功率,太子丹决定给荆轲配一个助手:秦舞阳。
司马迁关于秦舞阳的记载比较简略,但是相当传神:“燕国有勇士秦舞阳,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十三岁就杀过人的少年到底有多么勇猛暴戾?为了让读者有更深刻的印象,司马迁以第三人称的口吻,用“人不敢忤视”五个字来描述。这就是说,这位霸气外露的少年,眼神中充满凶神恶煞一般的戾气,以至于人们都不敢与他对眼,不敢盯着秦舞阳的眼睛对看。气是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可以具化为生命力或性格。生命力或性格也颇为飘忽,而眼睛成为窥探个体生命力精神气质的重要窗口。司马迁用一种文学反衬的修辞手法,从旁人的视角来说明秦舞阳的勇武,比直接描述秦舞阳有多么多么厉害,效果更好。如此一来,秦舞阳的形象就非常鲜活了。
事实上,司马迁这里对秦舞阳的描述,依然是一种修辞性的文学铺垫,目的是为了反衬秦始皇的霸气与荆轲的淡定:秦舞阳随同荆轲来到秦宫,觐见秦王嬴政,“至陛,秦舞阳色变振恐”,也就是说,这位霸气外露、十三岁就杀过人的秦舞阳,见到秦始皇的威仪和派头,居然吓得脸色大变,惊恐震颤,由此衬托本次行刺活动的紧张气氛。但是,荆轲表现得相当镇定,回头看着秦舞阳,笑了笑,说:“北蕃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慴。”意思是我的这个同伴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看见您的威仪,吓坏了,希望您能够海涵。这就是司马迁的文学功底:通过这样的层层烘托渲染,反衬荆轲的冷静镇定。
然则,荆轲刺秦终归失败,由此又衬托了强秦的威力暨天下大势所归,这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历史惯性。至于秦舞阳的下场——大概司马迁觉得没必要赘述了,故而未见记载——也就可想而知了。
尽管语焉不详,但是我们推测荆轲对于秦舞阳也不是非常满意。我们甚至可以认为,燕太子丹给荆轲找助手,“乃令秦舞阳为副”,其实更可能出于监视的目的,或至少也是出于政客的伎俩:给荆轲找一个竞争对手,意思是如果你不行,我们可以随时换人,让荆轲有压力。果不其然,过了没多久,太子丹发现荆轲怎么还是不行动?就再次来催促:“日已尽矣,荆卿岂有意哉?丹请得先遣秦舞阳。”意思是难道荆先生后悔了不成?你要是不行,我可就先派遣秦舞阳去秦国了。荆轲也是暴脾气,一下子就生气了,大声地苛责太子丹:你这是什么意思?分明是对我不信任啊!“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我是在等一个朋友,准备一起去执行任务。好吧,既然你这么着急,“请辞决矣”,那我们就出发吧。由此可见,荆轲刺秦失败,与燕太子丹的浅薄浮躁也有关系。
荆轲所等待的这位朋友,我们这里姑且叫做“无名人”,尽管他实际上没有参加刺秦的行动,但是代表了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群体:刺客群体。他们平时默默无闻,一般生活于社会底层,从事普通的职业,但是一旦有了机会,就会颖脱而出,通过暴力手段,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改变历史进程。从这个意义上说,春秋战国确属刺客的时代。
所谓“刺客的时代”,意味着任何人在理论上都可以成为刺客。酒吧乐队击筑手高渐离愣是将理论付诸实践,由一名音乐人而成功转型为刺客。
高渐离是燕国人,擅长击筑。筑是中国古代一种弦乐器,共有十三弦,弦下有柱,类似于后世的古琴、扬琴或筝。演奏的时候,右手持竹片击弦(有点像小提琴的弓子或扬琴的琴竹),左手按弦以控制琴弦的振幅与频率,发出悲亢激越的声音。根据《史记》所载,“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也就是说,荆轲、高渐离以及一帮杀狗为生的年轻人,大家脾气相投,英雄惺惺相惜,经常一块喝酒,一起吃肉,吃喝到高兴处,就开始DJ串烧,一般是高渐离奏乐,荆轲主唱,又哭又笑,旁若无人,非常洒脱尽兴。这种市井生活样态,可以看作是今天酒吧乐队的前身。
荆轲刺秦失败以后,高渐离躲避到今天河北石家庄一带,给一户人家做工。正好有人来做客,击筑奏乐。高渐离听到了,直摇头,说这个人弹得不行。主人说“你行你来”。高渐离也是一时技痒,就击打起筑弦来,引起轰动。秦始皇听说此事,就把高渐离找来。有人认得他,说这不是荆轲的朋友高渐离吗?“秦皇帝惜其善击筑,重赦之”,赦免了高渐离的罪责,但是将他的眼睛弄瞎,一方面缩减他的活动范围与抵抗能力,另方面降低他的眼神骛色耗散,将精力更好地集中在声音方面,让他继续为自己击筑。高渐离暗自将仇恨埋在心底,每次应召,都演奏美妙的音乐,获得了秦始皇的一定信任,可以更靠近始皇帝来演奏。于是“高渐离乃以铅置筑中”,寻找刺杀机会。“复进得近”,又可以进一步靠近嬴政了,这时,高渐离举起铅筑,扑打秦始皇,但是没有打中。秦始皇将高渐离诛杀以后,“终身不复近诸侯之人”。
这就是司马迁所记秦舞阳、无名人、高渐离等人的故事。
二最伟大的刺客
我们经常说“时势造英雄”,荆轲之所以名列《史记·刺客列传》之首,成为历史上最伟大的刺客,有一个因素不可忽略,那就是:荆轲生活在一个不平凡的时代,而他所刺杀的对象是秦王嬴政(亦即后来的秦始皇帝)。正如我们上节所说,刺客往往通过暴力手段在历史的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甚至于改变历史进程。如果荆轲刺秦成功,中国的历史必将改写;可惜最终失败,引起秦王嬴政的滔天怒火,无疑加快了秦灭六国的速率:从公元前年荆轲刺秦失败到前年灭齐,秦国只用了六年时间就统一了全国,这一方面是秦国综合实力使然,另一方面也是秦王怒火的宣泄。
中国历史一再表明: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统一是中国历史的主脉络。分析其原因,从形而下角度来说,应当与黄河泛滥有关;从形而上角度来说,可能与天人合一的整体性追求有关。考古证明,在传说中的三皇五帝时代,黄河上游、中游、下游,均生活着许多部落。从理论上说,部落之间可以在相互隔绝的状态下各安其所,各得其乐,过着“鸡犬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生活。但是,由于黄河定期或不定期的泛滥,给所有安居于黄河流域的人群带来威胁。无论各部落之间保持血亲联姻关系,或友好贸易关系,或世仇对立战争冲突关系,或根本没有接触互不相知关系,在汹汹黄河面前,不得不暂时放下恩怨,联合起来,共同对抗洪灾。文化的繁荣发展,文明的迸进,一定发生于不同人群的交流沟通之中。于是,黄河流域各族群逐渐整合,最终形成华夏族群,在中华大地上首先崛起,成为中华文明的主干。在随后的历史演进中,黄河文明与长江文明、辽河文明、珠江文明整合,基本上形成了今天的文明样态。重视天人合一(其最直接的现实原型可能就是黄河与人的合一),追求集体主义,注重家国情怀,崇尚天下观念,也成为中华文明的重要特质。正是这种文明内核,也孕育了今天“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进入21世纪以来,能源问题,粮食问题,环保问题,恐怖主义问题,等等,将全世界人民的命运系联起来。最近爆发的新冠病毒在全球大流行,不少国家互通有无,相互协助,积极筑造全球性公共卫生体系,共同阻击疫情,更能说明这个问题。
中华文明这种特殊的历史演进脉络,与古希腊罗马文明为基础的欧美文化多有不同,因为他们没有像黄河泛滥那样的共同隐患,故而各个族群之间无须太多接触与合作,也无法激发更多的文明之间的相互同情与欣赏,原子主义与个体自由是其文化的核心基质,人群的接触与交流更多以征服、屠杀与殖民为主线。这是就东西文明发展的大概而言,具体的文化演进,细枝末节的地方很多,这里不予赘述。
周平王东迁,中国历史进入春秋战国时代,统一的周帝国摇摇欲坠,礼崩乐坏,社会失序,君主的行为不像个君主,而臣子也往往僭越礼法,贵族们骄奢淫逸,尔虞我诈;社会下层的平民百姓或者承受敲诈剥削,水深火热,或者不安其业,啸聚山林,为匪做寇;各诸侯国之间发生大小不等的侵吞兼并战争,兵燹不已,各处狼烟,各国的宏大目标均在于获得天命的垂青,赢得政权的法理依据,代替周天子,一统天下。基于各种复杂的原因,秦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那个时代最受瞩目的新星。
这是荆轲刺秦王的宏观历史背景。从微观层面来说,又涉及到秦王嬴政与燕太子丹的个人恩怨。
春秋战国时代,为了履行条约或恪守承诺,诸侯国之间往往会采用互遣人质的方式,来表达诚意。这种做法,与其说是各国之间的互表诚意,不若说是利益相关方的相互猜忌与互相制约。质子的身份往往是王子或贵胄,他们充斥于各国首都,过着一种类似于软禁的生活。随着诸侯国形势的变化,质子们或者可能返回祖国,或者被当事国杀害,或者就这样颠沛流离地老死于异国他乡。杀害敌国质子,用后世的江湖说法,就是“撕票”。嬴政的父亲子楚,作为人质,在赵国都城邯郸生活。秦赵交恶,赵国想要“撕票”,准备杀死子楚。在吕不韦的帮助下,子楚逃回秦国。但是子楚的妻儿赵姬与嬴政却留在了赵国,生活相当艰难,而且时常有性命之虞。其时,燕国太子丹也作为人质,被父亲燕王喜抵押在赵国。两个幼小的孩童,嬴政与姬丹,在命运的催使下,发生了交集。这种人生交集,我们猜测,也就是一起愉快地玩泥巴、捉泥鳅,一起面对赵国孩童的欺凌与成年市侩之辈的白眼,一起哭泣且相互擦眼泪,用今天的话来说,算是难兄难弟发小玩伴儿吧。
然则造化弄人,嬴政的父亲子楚后来当了国王,也就是秦庄襄王,而且很快就将嬴政接回秦国。庄襄王在位三年就去世了,13岁的嬴政在吕不韦的拥戴下,成为了新一任秦王。过了大概十年左右,燕太子丹又被父亲燕王喜当作人质,典押给秦国,事实上成为秦王嬴政的阶下囚。史迁这样描述:“秦王之遇燕太子丹不善,故丹怨而亡归。”我们今天已经很难知晓,作为儿时的玩伴,一对难兄难弟,为何在十多年后,又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嬴政为何对太子丹“不善”,具体表现在哪里?总之呢,太子丹应该是蒙受了巨大的侮辱,心生怨恨,逃回燕国,而且决意报复,以泄心头之恨。这时,荆轲就出场了。
根据《史记·刺客列传》所载,荆轲是卫国人,喜欢读书,擅长剑艺,文武双全。常言道“学得文武艺,卖于帝王家”,荆轲“以术说卫元君,卫元君不用”,没有得到重视。大概抱着“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心态,既然在卫国没有发展前途,荆轲就来到燕国,暂时以屠宰为生,结识了一帮市井狗屠之辈和音乐人高渐离,经常喝酒纵乐。与此同时,荆轲也积极寻找机会,“其所游诸侯,尽与其贤豪长者相结”,以实现平生的抱负。经常拜访一些武术界同行暨江湖大佬,切磋交流,但是与榆次剑侠盖聂和邯郸拳师鲁勾践的交往似乎并不愉快。燕国的处士田光先生很识才,知道他不是庸常之辈,对荆轲非常客气。
燕太子丹的报复活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约略分为四个环节:1)“秦将樊於期得罪于秦王”,跑到了燕国。本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心态,太子丹接纳了樊於期,作为复仇的储备人才。2)太傅鞠武不赞同收留樊於期,因为非常容易激怒秦国,而是建议“疾遣樊将军入匈奴以灭口”,同时提出“西约三晋,南连齐、楚,北购于单于”的策略,但是太子丹觉得太慢,等不及了。鞠武只好推荐田光先生。3)太子丹找到田光先生,非常恭敬,恳请他指点。田光表示自己老了,干不动了,向太子丹推荐荆轲。太子丹说我不认识荆轲啊,希望田先生能帮助引荐一下,田光说“敬诺”。4)太子丹再三叮嘱田光不可泄漏机密,这意味着对田光不放心,基于“长者为行,不使人疑之”“为行而使人疑之,非节侠也”的理解,田光决定自杀,一方面打消太子丹的疑虑,二方面保全自己的节义侠风,三方面“欲自杀以激荆卿”,坚定荆轲的决心。于是,田光自刎而死,荆轲见到了太子丹,答应帮忙刺杀秦王嬴政。
太子丹非常礼遇荆轲,“尊荆卿为上卿,舍上舍”,也就是享受省部级待遇,入住高级宾馆。太子丹每天都造访荆轲,“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予以国宾级的招待。
然而,过了很久,荆轲还是迟迟没有行动。直到“秦将王翦破赵,虏赵王,尽收入其地,进兵北略地至燕南界”,形势已经非常危急了,太子丹非常恐惧,再次前来拜访荆轲。这时,荆轲才提出刺秦的条件:1)樊於期的头颅;2)燕国督亢的地图;3)趁手的武器;4)给力的帮手;5)充足的活动经费。
樊於期叛逃秦国后,秦王嬴政屠戮了樊氏的父母宗族,而且悬赏千金,邑万家,也就是说只要有人能够捉住樊於期,或者将他的头颅奉上,秦王愿意赏赐千金,而且赠送一块不少于三万人口(每家按三人计算)的土地,受赏人可以向这三万人征税。荆轲提出要樊於期的头颅,太子丹不同意,“不忍以己之私而伤长者之意”。荆轲直接去找樊於期,采用了激将法,表示希望借樊於期的头颅一用,作为接近秦王的信物,以此达到刺秦的目的。樊於期二话没说,自刎而亡,头颅奉上。
督亢位于今天河北雄安一带,是一个风光秀丽、水土肥美、盛产五谷的地方,在战国时期非常有名,是燕国重要的税赋产区和旅游胜地,相当于今天能源领域的科威特或金融领域的华尔街(外加一个白洋淀)。荆轲提议将这块土地献给秦国,作为信物,得以接近秦王。燕太子丹二话没说,地图奉上。
刺杀秦王,需要锋利的武器。太子丹花费巨款,从赵国一位名叫徐夫人的男子手中购得一把匕首。为了增强匕首的效力,安排专人在上面涂抹了剧毒,“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
在帮手方面,招募到一位十三岁就杀过人、“人不敢忤视”的秦舞阳,作为荆轲的副手。很显然,荆轲觉得人手不够,或者很可能是看不上秦舞阳,又私下联系了一位朋友,前来帮忙,共同执行刺杀任务。然则,这位不知名的朋友住得比较远,一时没有赶到,而太子丹已经火急火燎了,不断地催促荆轲赶紧上路,甚至带有侮辱性地说荆轲你是不是后悔了,害怕啦?要不就直接派秦舞阳去吧,你就不必去了。荆轲有些生气了,不再等待那位朋友,“请辞决矣”,上路了。
在易水这个地方,太子丹为荆轲举行了颇为悲壮的饯行仪式。此去刺秦,肯定是有去无回,故而饯行诸人“皆白衣冠以送之”,相当于提前给荆轲秦舞阳办丧事了。然后祭祀了祖先神和道路神,祈求刺杀顺利。高渐离也来送行,特为荆轲演奏了慷慨悲壮的筑乐,荆轲也相当动容,跟着筑乐唱起了著名的生命挽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首歌唱出了春秋战国时期刺客的心声:誓做一名慷慨激昂的壮士,对抗世道的不公,焕发人性的纯美至善,让渺小的个体生命绽放绚烂的人性之光,让一世英名流淌于千秋万古。
到了秦国都城咸阳以后,荆轲利用太子丹给他划拨的活动经费,结交了中庶子蒙嘉。中庶子是秦王侍从一类的官职,履行资政之责,相当于后世的秘书+高参,蒙嘉本人也得到嬴政的宠幸,是秦王身边的大红人。于是,在蒙嘉的建议下,秦王嬴政“乃朝服,设九宾”,高规格地接见燕国使者。“荆轲奉樊於期头函,而秦舞阳奉地图柙”,依次走进大殿。到了台阶下的时候,秦舞阳非常紧张,“色变振恐”,引起了秦王与大臣的怀疑。荆轲非常镇定,说这个童子是乡下人,没见过世面,希望各位多多海涵。对于樊於期的头颅,秦王不甚在意,但是对于督亢地图,颇为上心。
于是,荆轲就从秦舞阳手中接过地图匣,然后毕恭毕敬地呈递到秦王面前。“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说时迟,那时快,荆轲一下蹿上前来,“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嬴政大吃一惊,但是反应非常迅敏,“自引而起,袖绝”,没有刺中,然而袖子被割断了。秦王嬴政赶紧拔剑,但是剑太长,一时拔不出来。荆轲操着匕首追过来,嬴政不得不“以手共搏之”。根据秦国的法律,大臣晋见秦王,不得携带兵刃进殿;殿内的侍卫手中倒是有武器,但是没有秦王命令,不得随便接近秦王。当时情势紧急,嬴政也来不及招呼侍卫上来帮忙,只好赤手空拳与荆轲搏斗。这时,秦王的侍医夏无且手中正好有个药囊,乘势朝荆轲扔过来,荆轲躲了一下,稍微缓解了嬴政的窘态。于是“秦王环柱而走”,荆轲操着匕首紧追不放。根据太史公的描述,“秦王方环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嬴政立即反应过来,赶忙将剑负于背上,这才抽出剑来。器械打斗中讲究“一寸长,一寸强”,匕首显然不能与长剑相比。秦王不愧是好把式,依仗着武器的优势,瞅准荆轲在打斗中的一个闪失,一剑挥过去,将荆轲的左腿给砍断了。荆轲遭受重创,行动不便,“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嬴政一扭头,躲过了匕首。“咔嚓”一声,匕首扎进了殿中的铜柱。
“秦王复击轲,轲被八创”。荆轲知道行刺失败了,干脆不再拼杀,而是箕踞倚坐于铜柱之下,哈哈大笑,同时呵骂秦王嬴政:“好小子,算你命大。要不是太子丹叫我捉活你,你早就死啦!”随后,左右侍卫冲上来,一顿乱砍,将荆轲剁为肉酱。
在古代文献中,经常会见到“箕踞”这个字眼。这是一种非常不礼貌的坐姿,但是也往往用来形容当事人的性格洒脱,风流倜傥,不拘于常礼俗套,或表现其意气风发,傲视群雄,睥睨一世的派头。在六朝以前,古人席地而坐,往往采用跽坐式(跪坐式),这种坐姿膝盖朝地,臀部压在脚跟上,双手放在膝前,是一种合乎礼仪的坐姿。与之相对,如果臀部坐在地上,两腿前伸,甚至于劈叉开两腿,形同簸箕,就是所谓箕踞了。这是一种非常不礼貌的姿势。因为古代华夏人采用上衣下裳的服制,裳相当于裙子,裳下一般配以开裆款式的套裤(绔),绔下一般再穿一件内裤(裈),或者干脆什么也不穿,故而箕踞姿势往往会暴露外阴或裈裤,不甚雅观。荆轲在生命即将湮灭的时刻,以这样一种姿势呈现其多姿复杂的内心世界,大概也是要借此抒发这个时代刺客们的心声吧。
这就是司马迁所记荆轲刺秦王的故事。
三刺客的修炼
春秋战国时期刺客们的心声是什么?最有发言权的,当然是刺客本人。但是他们往往忙碌于淋漓尽致地演绎生命,未遑向世人分享其生命感受,描述其心声。作为史家,司马迁在记录其事迹的同时,在不违和的情况下,尝试通过刺客的言行来表露其心迹。荆轲的箕踞,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生命感觉之流露。在历史上,不同的人,基于不同的视角,对于先秦刺客的心声,会有不同的思考与回答。在我看来,这个时代刺客们的心声,可以表述为一句话,那就是:我终于可以作为人活着,然后作为人死去。
这个表达,可能会引起人们的困惑:难道不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刺客一般的事业,就不是人吗?当然,我这里不是这个意思。实际上,如果我们仔细思索一下,可能就会明白:一个拥有自然生命的人,不一定会引起人们的瞩意——事实上,如果这个人不够“自觉”,他可能也会忽视自己居然是一个拥有自然生命的人;只有这个自然生命首先重视自己,捍卫自己的人格,然后再被其他人所重视、所认可,只有人们将这个自然生命当作“人”的时候,这个自然生命才获得了(或者说回归于)“人的实相”。所谓“人的实相”,在《史记·刺客列传》中,可以落实于一个字,那就是:名。
豫让为智伯报仇,主要的理由即在于“忠臣有死名之义”。作为臣子,必须要尽忠;只有尽忠,才能凸显一个臣子的实相。赵襄子差点儿被豫让刺杀于厕所之中,但是不得不释放豫让,这是一个贤主的实相所要求的做法。如果一个贤主不够同情理解且宽宏大量,那么他就不符合“贤主”之名,即使他事实上居于人主之位,也经常被臣子们口口声声称作“贤主”,但他所拥有的,其实仅只是“贤主”的假象。名实相符是贤主实相的固有属性。正如孔夫子极力推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一样,君主必须要有君主的做派,臣子的举止也必须符合臣子的身份,父亲必须要有个父亲的样子,儿子的言行也必须满足“儿子”这一概念的内涵所指。君主是否宽仁,臣子是否尽忠,父亲有否慈爱,儿子有否恪孝,首先应当落实于当事人自身,也就是孔夫子所谓“心安否”。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履行了职责,可以心安理得地面对苍天、大地、民众与良知,那么,他就获得了“人的实相”。豫让第二次刺杀失败,但是他的内心仍然不够踏实,不够安宁,认为自己没有尽忠,故而提出请求:襄子先生啊,你就让我砍一砍你的衣服吧!在一种巫术色彩的模拟中完成了象征意义上的刺杀活动,“焉以致报仇之意,则虽死不恨”,也就死而无憾了。这是“名”的第一个维度。
“名”的第二个维度可以用聂荣的一句话来表达:“士固为知己者死。今乃以妾尚在之故,重自刑以绝从。妾其奈何畏殁身之诛,终灭贤弟之名!”这就是说,聂政为了报答严仲子的知遇之恩,不惜性命,拼死刺杀侠累,他已经兑现了作为“士”的本分,获得了“士”的实相。但是,因为聂政不愿意拖累严仲子,也不愿意姐姐聂荣受到牵连,故而“重自刑以绝从”,毁容豁肠,以自隐其名,断绝线索。如果聂荣不来认亲,世人将永远不会知晓这是聂政所为。就聂政本人而言,他兑现了承诺,报答了恩情,成就了问心无愧的、自足自洽的“士”之名。然则,这种名分并不具有公共效果,故而也不会产生历史意义。所谓“公共效果”就是除了聂政本人之外,其他人也应当知晓这是聂政所为;所谓“历史意义”,就是聂政的报恩行为及其价值应当嵌入历史的演进之中,深度参与后人的物质生活与精神世界。基于这种考虑,不忍“终灭贤弟之名”,故而聂荣不畏身死,也要出来认亲,在成就聂政的名声之时,也成就了自己的声名:通过这种方式,聂荣一方面兑现了“姐姐”的实相,另方面也将“姐姐的实相”所具有的内涵属性与精神价值嵌入于后人的生活之中。作为后来人,当我们思考“姐姐”对于“弟弟”到底意味着什么的时候,我们往往会想到聂荣的英烈事件,并以之作为重要的参照。这是“名”的第二个维度。
对于曹沫等刺客行为,史迁的总体评价是:“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也就是说,“刺客”之名的成立与否,不在于刺杀活动是否成功,而在于“不欺其志”与“名垂后世”。“不欺其志”就是自己心安,对应于“名”的第一个维度;“名垂后世”就是获得历史意义,对应于“名”的第二个维度。只有这样,才符合司马迁的“刺客”标准,才可以被史家所记录,进入“历史”的实相。
由此看来,史公心目中“刺客”与后世武侠小说中的“刺客”形象,其实是有很大不同的(当然也有一脉相承的地方)。司马迁之所以独具慧眼地为刺客这一群体立传,自有其特殊的根由。关于这种根由的剖析,我们尝试从“刺客的修炼”这一角度切入。
孔夫子有一次与弟子子路谈论“名分”的话题,说了一段非常有名的话,叫做:“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如果一个自然生命的人没有名分(例如阿Q无名无分,不可能进入《赵氏宗谱》),或者名分不正(例如祥林嫂名分不正,没有资格清洁祭器),他/她的言行必然会归于虚空,因为不具备进入历史的法理性(鲁迅先生基于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与现代社会的平民意识,才将阿Q们与祥林嫂们的事迹记录下来;然则,在古代社会,这是不可想象的)。刺客的修炼,首先需要解决一个身份问题,而春秋战国的乱世,社会上层与下层的频繁流动,为刺客们正了名。
周武王伐纣之后,在周公、召公等贤臣辅佐下,建立了体系完整的分封制与宗法制,举凡政治、经济、军事、教育、宗教、艺术等等国家生活,都在礼乐典章的名义下,秩序井然地进行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整个宇宙都归天帝所有,天帝派遣自己的儿子——周天子——下凡,管理天下,一代一代的周天子通过血缘关系实现权力的交接,这种血缘关系与权力交接又主要通过联姻、结盟等方式在整个天下推广。国家资源与权力通过层层分封而形成利益共同体,掌握资源与权力的人群属于贵族阶层,通过“世卿世禄”的方式,依据血缘亲疏获得不同职位与爵位,正如《礼记·礼运》所谓“大人世及以为礼”那样,世世代代地执掌国家命脉,同时记录国家生活,书写自身参与其中的历史。
广大的下层民众,无论是平民、奴隶、野人或蛮夷,从总体上说,都是被忽略的人群,他们很少有机会“咸鱼翻身”“龙跃于渊”,进入社会上层,故而也很少有机会被文字所记录,进入历史。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顶多算是自然生命的人,仅具有统计学意义(“一堆人口”),在物质生产与财赋收入方面默然无声地发挥一定作用,而不能挺直腰杆、昂首阔步地以实相的“人”之身份演绎其文化学意义上的生命。质言之:他们是沉默的大多数,从来不被当作人来看待。与此同时,不难理解的是,这些底层民众,很少有机会亲自书写自身的历史,分享自身的生命感悟——顶多被动地由一些政府派往各地的“采风官”所记录——,故而也很难进入历史,为后人所瞩意。也许他们活人一世,有血有肉,有情有义,见过朝霞,数过星星,害怕蛇蝎,喜欢热闹,而且,后来,他们老去,又死去,肉体腐烂,精神归虚。但是,没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