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热血古龙作者:吴立响
古龙作为港台著名的武侠小说家,其作品之所以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不仅仅是因为奇崛诡异的故事情节和诗化空灵的古式语言,还在于其作品中蕴含着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意蕴,尤其是浓郁的道家文化色彩。这使他的作品不仅具有十足的“武侠”味,更具有浓厚的哲理性。他以高超的艺术技巧,展示了中国道家文化思想的不朽魅力。
上篇:道法自然———古龙小说中的武学哲理
武侠小说自然离不开“武”的描写,不过相比之下,古龙小说中的武打场面确实没有金庸写的精彩,也不及梁羽生描绘武功招式的生动。但是古龙作为后起之秀,他懂得扬长避短,在“武”的描写上独辟蹊径。他抛开了具体的一招一式的叙写,而是注重渲染一种氛围,在这样一种氛围中渗透着许多哲理,尤为明显的是道家的“道法自然”、“物我两忘”和“重道轻器”的精义。
道家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为中国思辨哲学之源头,它和儒学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两大基石。道家学说由老子开创,后有杨朱等人发展老子思想,最终由庄子集大成而形成道家学说,简称“道学”。“所谓道学,是指以黄老之学的发生、发展、演变为对象,以探索自然、社会、人生所当然和所以然为宗旨,以道贯天、地、人为核心,以自然秩序、社会秩序和心灵平衡的自然和合一体为目标,并以成道为终极关怀的学说。”[1]老子道学认为:宇宙、阴阳、万物都是由道化生成的,人与道德逻辑关系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在古龙小说关于“武”的阐释中很好的体现了老子的这一朴素的哲学思想。强调“自然”,就要求在武功上达观,洒脱,一切都顺其自然。在《大沙漠》中,石观音门下黄衣少女与曲无容对战时“……脚步轻灵,身法自然,……有如水到渠成,丝毫没有生硬勉强之处……实已隐藏有名家风范”[2]。这一招就好在“妙造自然”。《浣花洗剑录》中的方宝儿之所以能够练成绝世的剑术,就是因为受到了“道法自然”的启示,他说:“这流水中正是包涵着无上武学至理。你且看江流水中的波浪,骤眼看去,俱都相同,但仔细一瞧,便可发现波浪与波浪间其实大不相同,其中变化之微妙复杂,当真是奥妙无穷。这……这正与那白衣人的剑法有些相似。”[3]学艺期间,方宝儿只是呆望奔流的江水、拂树的晚风、晚间星辰的升落、日间白云的变化,终于从这些大自然的奇妙变幻之中悟出了武学的真谛和人生的哲理。
“物我两忘”、“人剑合一”是古龙笔下的众多武林高手所追求的至高武学境界。西门吹雪堪称“剑神”,他的人与剑已经融为一体,“只要他的人在,天地万物,都是他的剑”[4];薛衣人号称“天下第一剑”,“他全心全意都已溶入剑中,到了忘人忘我的境界。”[5]。他们所达到的境界正与道家所宣扬的“物我两忘”境界相契合。紫衣侯虽然剑法登峰造极,但是比起他的师兄来仍然稍逊一筹。因为他只是将天下所有的剑法全部记住,而其师兄在全部记住之后,又全都忘记。他解释说:“我那师兄将剑法全都忘记之后,方自大彻大悟,悟了‘剑意’,他竟将心神全都溶入了剑中,以意驭剑,随心所欲,虽无一固定的招式,但信手拈来,却无一不是妙到毫巅之妙着。”[6]可见,他忘掉的只是形式,精髓没忘,这得之于道家重精神实质的传统,正是庄子所谓的“得鱼而忘荃”、“得兔而忘蹄”、“得意而忘言”(《庄子·外物》)。
在中国文化的谱系里,古龙小说的道器观与老庄重道轻器的思想一脉相承,贯穿了重视保护人的生命,把人放在物之上,认为物是比人低级的为人服务的东西。庄子说“贱而不可不任者,物也”(《庄子·原宥》),认为要达到自由,就须不以物役。如果物成为支配人、统治人的力量,那么人就时时处处成为物的奴隶,丧失了应有的欢乐。《三少爷的剑》中写到剑客燕十三练成了天下无敌的“绝命十五剑”,却因无法驾驭而成为剑的奴隶,“……在那一瞬间……却已无法控制他手里的剑,因为那一剑的力量,本就不是任何人能控制的,只要一发出来,就一定要有人死于剑下”。所以最终只能以身殉剑;《边城浪子》中的傅红雪,仿佛一出生就是那把“魔刀”的奴隶,他从小就每天千万次地练习拔刀,长大后更是一次次地刀出人亡,然而当他面对断了腿的易大经时,长叹一声,收刀入鞘,他最终战胜了自己,从刀的奴隶变成了刀的主人,也实现了从“刀手”到“刀神”的升华;《决战前后》中“剑神”西门吹雪之所以能够战胜同样剑法超绝的“白云城主”叶孤城,根本原因就在于前者“诚于人”,而后者只“诚于剑”,这就是“剑神”与“剑魔”的区别吧。
由此可见,古龙小说中的武学描述是独具特色的。他将武功描写与中华民族的道家文化精神融合在一起,创造出具有哲学意味、艺术诗味、人生况味于一体的武功描写,是为武功的“意境”,故能雅俗共赏,深受大众喜爱。
下篇:逍遥隐逸———古龙小说中的侠客本色
道家的创始人老子认为恢复人的本性,做到“常德不离”(《道德经》第二十八章),才是一个人理想的人格。庄子也看透人生,他主张要重生轻利,采取一种逍遥避世的“逍遥游”。道家的思想精髓是个人本位和对自由的向往追求———视个体生命为最高价值,追求一种不受任何约束、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境界。古龙笔下侠客的特征也可以概括为自由的精神,独立的个性和恣肆不羁的生命形态。他们大多旷达超脱,适性得意,处事言行均发乎内在性情,如庄子般超逸洒脱,不拘泥于任何外在格律。
无论是风流蕴藉的楚留香,还是飞扬跳脱的陆小凤,抑或是刁钻古怪的江小鱼,都具有及时行乐、看重自由的思想倾向。他们救人只是救朋友,主持正义只是为了惩罚邪恶,所有的侠义行动都是按照自己内心一贯的道德法则,而并不是遵循那些所谓的“江湖道义”,也不像金庸小说中的郭靖和梁羽生笔下的张丹枫那样拥有“为国为民”的责任感。如果用传统的侠义标准来衡量这些江湖人物的话,也许他们算不上“大侠”。在他们看来,人性归属自然,循自然之道,率性而为,才能真正实现自我的个性自由与人格独立。所以他们有的嗜酒如命、不醉不休;有的偎红依翠、到处留情;还有的偷奸耍滑、游戏人间。就连《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带有一定儒家色彩的李寻欢,也难脱这一窠臼。作家借一位黑衣童子之口说:“我还知道他(李寻欢)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所以我们早就想找他带我们去寻寻欢,找找乐子了。”[7]而李寻欢常常挂在嘴边的那一句“一醉解千愁,醉死胜封侯”,不正是符合了庄子的有酒当醉、及时行乐的思想吗?
道家的理想人格是自然化了的,宣扬顺乎人的天性去行事,这一点与儒家的“克己复礼”思想具有相对性,而古龙的思想更倾向于前者。在他的小说里,塑造了一系列“野蛮人”形象,如快剑阿飞、魔刀傅红雪、大盗萧十一郎等。他们在文明社会里饱受屈辱,于是不相信这个道貌岸然的世界;看透世情冷暖与人心险恶,近于本能地与这个世界保持着小心翼翼的安全距离。他们是生活的强者,无畏、正直、强悍、百折不挠,但他们永远都是个“局外人”,永远都是孤独的,只在孤独中保持着做人的尊严,他们的孤独是一种自觉的孤独。他们不被外在世界所承认的同时也拒绝了这个世界,是因为他们怕这个世界同化了自己。古龙对这些人怀有一种特别的敬意,因为所有文明的繁复礼仪在他们看来都是不存在的,他们存在的只是生命的本真状态。
还有一点要说的是归隐。谈到隐逸情结,人们很自然的就会联想到中国古代的庄子、列子、竹林七贤、陶渊明……。庄子是隐士的祖宗,他的人生态度是避世绝仕,他向世人宣告:“吾将曳尾于途中。”(《庄子·秋水》)而古龙,让庄子的理想精神构成了他笔下众多主人公的安身立命之所。他给笔下的大多数主人公的命运安排了隐逸的归宿,也使他内心的孤独成功地转向了利己———道家的全身保身,从而得以平衡。《三少爷的剑》中的谢晓峰贵为神剑山庄的少主人,年少风流,天资聪颖,可这些非但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快乐,反而使他痛感自我在家族的荣耀中渐渐消失,于是他离开山庄,到社会的最底层变成了“没用的阿吉”,隐迹妓院,挑粪喂马,企图在普通人的生活中找回失去的自我。尽管后来不得已重出江湖,但最终还是削断了自己双手拇指,与自己“天下第一剑”的过去决裂而彻底归隐。侠客们的归隐往往富于传统道家思想意味而又稍有不同。中国传统道家主张“致虚极、守笃静”(《道德经》第十六章),“无为而不为”(《道德经》第三十七章),即通过虚静无为、合于自然达到逍遥于世的目的。“逍遥是一种境界,是摆脱了束缚,使个人的自由得到了伸张,是超越了功利后对社会的超脱。”[8]古龙小说中的侠客并不是一种消极的“避世”,而总是在完成了他们的使命之后才退隐。李寻欢(《多情剑客无情剑》)在战胜了金钱帮的上官金虹之后,携自己钟爱的伴侣孙小红离开了武林世界,从此遁迹江湖,而他的患难好友阿飞也同样是远游海外。陆小凤(《凤舞九天》)在粉碎了宫九等人的阴谋之后,如释重负,他对沙曼说:“小玉跑了,西门吹雪、花满楼又回到他们那宁谧的世界,我要是不趁着这个机会和你隐居,做一对隐形于江湖的仙侣,我还是人吗?”
注释
[1]张立文等:《玄境-道学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年版,第2页。
[2]古龙:《楚留香传奇系列》(一),太白文艺出版社,年版,第页。
[3]、[6]古龙:《浣花洗剑录》,太白文艺出版社,年版,第、页。
[4]、[9]古龙:《陆小凤传奇系列》(下),太白文艺出版社,年版,第、页。
[5]古龙:《楚留香传奇系列》(二),太白文艺出版社,年版,第页。
[7]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下),太白文艺出版社,版,第页。
[8]张岱年,方克立《:中国文化概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年版,第-页。
如果每天不读几段美文,总感觉这一天算是白过了。(丁西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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