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四大坑徒04古龙,优雅的哲理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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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江湖四大坑徒01:温瑞安,还他两个公道丨江湖四大坑徒02:孙晓,最后的旅程

有一种说法,古龙之所以有那么多残篇,是因为后来他变了,小说火了,有钱了,就开始只顾喝酒泡女人,不管填坑负责任了。此乃人性的弱点,理解万岁。

这个观点,我很难同意。

挖坑当然不值得称道,但仅就古龙于此事上的态度而言,以我的了解,我认为他是一如既往、贫贱不移的,古龙不会随随便便的说不写就不写,不论有钱没钱,断起更来他有他自己的一套思想哲学。正如他的文章一般,有其个人的独特风格。

像人们熟知的《名剑风流》《圆月?弯刀》《陆小凤系列之凤舞九天》等中后期作品,固然是古龙声名鹊起时中断而由他人续写完成,可若追溯到古龙的武侠创作初期,你才发现他的处女作《苍穹神剑》不也只写了前七集?其后《剑毒梅香》《剑气书香》和《护花铃》的结局亦统统由他人代笔。

「古龙初写小说时,第一集稿酬为八百元,但一经交稿,立即暴涨,古龙自信满满,遂要求当时负责出版《剑毒梅香》的清华出版社援例调高稿费,甚至要求先付版税,但为清华的负责人拒绝,因此《剑毒梅香》只写了4集(年7月),古龙就辍笔停写,而转于《上海日报》开篇写《湘妃剑》(9月),并为真善美出版社写《孤星传》(10月)。对此,古龙亦直言不讳,『那我只好替别人写了,钱很重要,尤其是在穷的时候』。因此,《剑毒梅香》的出版,整整中断了五个月,直到后来上官鼎自告奋勇续写,才又恢复出版(12月)。」(林保淳《隐括于雅俗之际,出入于新旧之间——独抱楼主武侠小说论》)

根据以上可见,那时的古龙不但不是有钱后断更,恰恰是因为没钱。

「钱很重要,尤其是在穷的时候」,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在书里、在读者面前还是不方便这么直白的道出来,中国人讲究礼义廉耻,委婉含蓄,所以它改头换面出现在年的《飘香剑雨》,该书结尾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竟如此这般:

大地永恒地没有一丝变化,人类却时刻地在变化着,只是这一切变化只不过是人海中一连串小小的泡沫,开始和结束,在永恒的宇宙中,都不过是刹那间的事情罢了!

所以,既然如此,我这小小的故事的开始与结束,不更加渺小和可笑了吗?

所以,既然如此,我要说:「世上任何一件没有结束的事,其实也可以说是已经结束,世上任何一件结束了的事,其实却也可以说是没有结束,因为结束与不结束,这其间的距离,真是多么可怜而可笑地短暂呀!」

全书就此完结。

这段精彩论述等于替他所有未完结的作品做了一个有尊严的统一回复,从而酿造了古龙太监生涯的第一次高潮。相比于马伯庸粗暴地将所有人砸死的陨石遁,古龙的哲理遁就优雅得多了。

当年武侠大热,稿子供不应求,代笔实属寻常,今日你帮我,明日我助你,是江湖道义,也是商业利益,总之得设法保证连载不能停,谁都有困难的一天,连不断写稿将近十八年的金庸都有断笔的时候不是?那时他就拉来倪匡救急,倪匡天才,什么都能写,手又快,等金庸回国才知所托非人,阿紫都被他写瞎了。碰到古龙倪匡就没办法,给《绝代双骄》代笔了约十万字,得意洋洋,等古龙接手一看,不得了,这是写到哪儿了?大头灵机一动,续笔称这是小鱼儿做的一个梦,就这么圆了回去,结集时就把倪匡的部分全删了。所谓一物降一物。

得益于默契的大环境,作者也就根本没必要扯谎做什么请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会写完的保证,事实上你不写马上会有人替你接下去,如此一来古龙自然也无票可跳。《白玉老虎》是个例外,从今传本的后记来看,此书应该是完结了的:

《白玉老虎》这故事,写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冲突、情感与理智的冲突,情感与责任的冲突,情感与仇恨的冲突。

我总认为,故事情节的变化有穷尽时,只有情感的冲突才永远能激动人心。

这故事中主要写的是赵无忌这个人。

现在赵无忌内心的冲突已经被打成了一个结,死结。

所以这故事也应该告一段落。

但是原刊末尾却有「《白玉老虎》上部终」的字样,后记也被巧妙的删去了几段话,而这些话恰恰表明古龙的确有后续的写作计划:

但是赵无忌还要活下去,这个结迟早总是要解开的,所以这故事一定也还要继续下去。

关心赵无忌的人,关心凤娘、千千、怜怜、曲平、唐傲、唐缺,和那一双奇怪而可爱的孪生子的人,也一定希望能看下去。所以我也一定会写下去,再过几期后,我一定会让每个人满意。

——至少我一定会尽力。

《白玉老虎》最终还是没能续写下去,后来尽了力的是申碎梅(即薛兴国),于年出版了续作《白玉雕龙》,却不知道有没有人觉得满意呢?

刚出道时古龙也为别人代过笔,传闻诸葛青云的《江湖夜雨十年灯》和卧龙生的《素手劫》里就有不少古龙代笔文字,当枪手是早期的事,成名后少有机会,古龙二字已成招牌,放个屁都值钱,自己都不够用了,所以后来基本都只有别人替他捉刀。有时来不及写,给个创意,「惊魂六记」第一部《血鹦鹉》便是写了一半,由黄鹰续完,第二部《吸血蛾》由古龙构思黄鹰执笔,最后四部黄鹰独立完成。《剑玄录》同样也是古龙赐名并构思,温玉撰写。

说到底代笔是不得已的后招,敝帚自珍,孩子总归亲生的好,固能力所及,仍会努力挽回,比如《剑毒梅香》已由上官鼎接续之时古龙又另写续作《神君别传》,《苍穹神剑》自不必说,下手更狠,再版时舍弃续作,一阵乱刀,结局男主误杀女主,尔后跳坑自杀。虽是怪胎,好歹血统纯正。

与一般人的印象不同,古龙小说里的代笔篇幅,其实仅占其全部作品的一小部分,可他既达宗师级别,这一小部分也自然格外引人注目,口口相传,渲染夸大,尤其在古龙的统治期,遍地冒名盗版,作品也因此越发给人混乱之感,真伪难辨,疑窦丛生,我还记得第一次接触古龙时,读了三本他的小说:《楚留香传奇续集》《地煞天心》《大地飞鹰》,十多年后我才知那时只读了一本,《楚留香传奇续集》是龙乘风的《快刀浪子》,《地煞天心》是柳残阳的《大煞手》。

古龙曾在《枪手?手枪》的序言里写道:

有很多署名「古龙」的小说,都不是古龙写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一类的事我相信大家也都知道,我当然也知道。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为了朋友、为了环境、为了钱、为了各式各样不同的理由,有谁能完全拒绝去做一些他不想去做的事呢?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看来只能这么说吧。

这是古龙的无奈,也是所有江湖人的悲哀。但古龙是天才,他的悲哀也就和常人的悲哀有点点不同,一般人的悲哀都挂在脸上,踩到狗屎不用闻味一眼便知,而古龙踩到狗屎你会觉得他是从一个二十三岁的女人被窝里刚爬出来。我们可以看看在无法拒绝去做不想做的事的时候,他的具体操作,试看这篇序言,我们往下再看几段好了:

一个人就因为常常会去做些他不想做的事,他的生命才有价值。

可是也有些书明明是我写的,大家却否认。

我从十几岁开始写稿,先写新诗、再写文艺、再写武侠,其中的悲酸欢苦,也只能比做如鱼饮水了。

在我这三十年写作生涯中,可以分作好几个时期,《剑毒梅香》、《苍穹神剑》,并不是第一个时期。更早,我还写很文艺的《从北国到南国》和这本《手枪》──

全篇字数不多,但很能打动人心和你的钱包。直到多年以后,于东楼出来承认这篇《枪手?手枪》确非古龙作品,是他所写,序言也是请的古龙助笔,再回首重读,顿觉喜感十足,其中的款款深情瞬间变得如此之无厘头,作者煞有其事的替伪书作序,也算当时乱相纷呈的武侠界一大奇观了。

不惟如此,古龙曾多次陷入版权官司,比如将三部已经卖断版权给真善美出版社的小说又另外授权给汉麟出版社,并特别改动书名,《大旗英雄传》变成《铁血大旗》,《情人箭》变成《怒剑》,《浣花洗剑录》变成《浣花洗剑》,以修订版的名义重新出版。

「然而细究两种版本,可以发现并非真有修订情形,而是因为版权问题才衍生修订版的说法。当时汉麟出版社想为古龙出版大开本武侠旧作,选择了上述三书,为避与真善美出版社之间的版权纠纷,于是就由古龙撰写新序,以修订本的名义重新出版。」(《古龙一出,谁与争锋—古龙新派武侠的转型创新》)

说一字未改那是冤枉古龙,若将内文仔细加以比对,还是能发现零星改动的,比如这段减几个字,那段加几个词,寻找这些改动可比改动本身劳累多了,这招「蜻蜓点水修订法」温瑞安最是拿手,没什么稀奇,妙就妙在修订版的序言《一个作家的成长与转变——我为何改写〈铁血大旗〉》,古龙再次真情流露:

那时候写武侠小说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写到哪里算哪里,为了故作惊人之笔,为了造成一种自己以为别人想不到的悬疑,往往会故意扭曲故事中人物的性格,使得故事本身也脱离了它的范围。

在那时候的写作环境中,也根本没有可以让我润饰修改、删减枝芜的机会。

因为一个破口袋里通常是连一文钱都不会留下来的,为了要吃饭、喝酒、坐车、交女友、看电影、住房子,只要能写出一点东西来,就要马不停蹄的拿去换钱;要预支稿费,谈也不要谈。

这种写作态度当然是不值得夸耀也不值得提起的,但是我一定要提起,因为那是真的。

为了等钱吃饭而写稿,虽然不是作家们共有的悲哀,但却是我的悲哀。

……

我能不能把那些故事换一种写法,换几个人名和一个书名再写出来?能不能把旧酒装在新瓶子里?

不能。

重复写雷同的故事,非但反而会让人更觉烦厌,自己也会觉得不是滋味。

所以我才想到要把那些故事改写,把一些枝芜、荒乱、不必要的情节和文字删掉,把其中的趣味保留,用我现在稍稍比较精确一点的文字和思想再改写一遍。

叫我看,这篇序言的价值可比这点「润饰修改」要高得多了,起码是全新创作嘛。

同样手法的「最新修订本」又出现在《绝代双娇》,在《从〈绝代双骄〉到《江湖人》的一点感想》一文中,古龙写道:

据说有些人很喜欢《绝代双骄》,可是我自己总觉得,这本书写得太幼稚。

所以现在我希望能把这本书里比较幼稚的地方删除,让这本书成为一本不太幼稚的武侠小说。

所以现在才会有这本不太幼稚的《绝代双骄》。

不得不服,非常的老练从容。

这类文字读的多了,以至于我偶尔会产生一种错觉,质问自己莫非是哪里搞错了?直到我重读《江湖四大坑徒》孙晓篇,里面的一句话顿时让我清醒了许多:「他多年前就已经达到那样一种境界,在让你相信之前,他自己都信了,把自己先骗了。」我想可能早在几十年前,就有那么一个人达到了这种境界。

我听过最神奇的一个故事,是古龙答应替某制片写一剧本,到了期限,两人来到相约地点,一个准备好了钱,另一个手拿牛皮纸袋,显然是稿子,该制片正准备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古龙按下他,说别急,先喝,喝高兴了再谈事,有道理,于是二人痛饮,制片携稿大醉而归。第二天制片酒醒,打开袋子,面前一堆白纸,霎时冷汗直流。那边厢古龙凭借智慧解了燃眉之急,正得意,见制片上门催讨,只得赶一页交一页,急急还债。

凡此种种,读者那时茫然不晓,岂不知古龙早在《边城浪子》便做了预告:「人生岂非本就是一个大戏台,又有谁不是在演戏呢?」

使这么多神通,归根结底还是钱不够用,口袋需要源源不断的充实,以便大碗喝酒大手摸肉,钱总不够花,我以为跟能赚多少倒关系不大,他这样的江湖人,对未来的考虑总归不是放在第一位的,有一分用一分,有五毛花五毛,等钱吃饭排第三,喝酒泡妞最重要。

何况喝酒泡妞也能带来创作灵感,相辅相成,你能想象一个戒了酒戒了色的古龙还是古龙吗?还能写出那么多有趣的作品吗?所以他照样喝照样玩,肝病也无法令他畏惧。

古龙在人生的最后几年,因常年患病体力已不如从前,创作力大幅削减,但对于武侠小说他还有一些想法,一些愿景,他希望自己能再活几年,将它们实现。

那时的他一心寻求突破,不断尝试,谁知竟以一己之力开辟出了一条武侠小说的新道路,不可谓不天才,从此拨云见日,风骚独领。

柳暗花明的时候无疑是充满快乐的,可在此之前呢?

踏破铁鞋无觅处,撞破脑袋想不出,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本来已可算是很苦,但比这更苦的,是那一腔孤勇付东流,古龙自言《天涯?明月?刀》是一生中令他最痛苦的作品,当时推出后,这样的另类文字未被市场认可,连载时遭台湾《中国时报》腰斩,之后转到香港《武侠春秋》续载,那种创造过程中面对未知的茫然经此打击想必越发的迷乱。但古龙并未因此而浇灭他求新求变的熊熊火焰,直到去世前,古龙尚有一个「大武侠时代」的构想,可惜他最终只完成了七篇,在一次喝酒昏迷后再也没有醒来。

据倪匡透露,古龙那时肝硬化已很严重,医生跟他说,你戒掉酒配合治疗,也许可以多活五年,古龙说,不能喝酒,我多活这五年做什么?

这番论调早在「陆小凤系列」中就出现过,古松居士对木道人说:「所以我常说你若不喝酒,一定能活到三百岁。」木道人却反问他:「若是没有酒喝,我为什么要活到三百岁?」

这,就是古龙。

所以即使会留有这样那样的遗憾,当钟声敲响,古龙依然「握紧刀锋」,他有足够的理由继续享受这致命的欢愉。

习荣火

年的双十二

注一:关于《枪手?手枪》,古龙研究者程维钧曾在《〈手枪〉小考》一文中提出一种观点,他研读后认为此书开头部分深具古龙神采,于东楼不可能写的出来,但书序并非古龙亲笔。书序部分的结论我持不同意见,不过我想起了林清玄说的那则流传甚广的古龙拖稿轶事,中有多处和事实不符的细节,林清玄或许是记错了,又或许真是编造而成,我的看法是,这样的小故事于古龙形象无损,反添妙趣,若真是假的,也无妨追认其有,全此佳话。所谓真假,借用古龙自署的二字,不如——「一笑」。

注二:「七种武器」一般认为仅有六种:《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霸王枪》《离别钩》。《拳头》和《七杀手》都不算数,只是出版商的硬凑,对于曾列入「七种武器」之七的《七杀手》,陈晓林有过说明:「是我作主将之列为『七种武器』之末,我并略为改写了《七杀手》的结尾,将青龙会『带入』。这是因为要给『七种武器』补起缺了一本的遗憾,而且《七杀手》本来无法归类,我想,古龙既授权我修订,应会同意我作的小小『挪移』。」生前乱搞,无话可说,作者死后仍以出版为先,作为读者,无法谅解。

注三:《龙吟曲》是游离在古龙著作表之外的古龙小说,此书出身有些特别,我们可以说它是古龙作品,也可以说不完全是,书名由古龙所取,当年在出版社老板的煽动下,古龙与萧逸共写此书,两人轮流执笔,一人一册,萧逸写单册,古龙写双册,共计十册。但经程维钧考证,字里行间亦隐现古龙代笔者的身影,等于这部书的作者至少有三个人,而替古龙代笔的文字具体有多少,由于原刊本未曾面世,也难下定论。

附录:古龙72部作品代笔情况一览

01.《苍穹神剑》:共14集,古龙只写前7集,由正阳续完,汉麟出版社结集时将续文全删,断更处草草作结出版。

02.《剑毒梅香》:古龙只写了前4集(14章),其后由上官鼎续完,代笔部分后来重写,即《神君别传》。

03.《残金缺玉》:年,陈舜仪发帖分析,第六章自「看官,你道程垓所见的道士尹志清和叫化子在酒馆中搏斗」至「霍老爹,你救活了我,我怎样谢你才好」这三千余字应为代笔,删去反而顺畅。

04.《剑气书香》:年,许德成在台北国家图书馆发现了《剑气书香》的原刊本,才知年发掘出来刊登于《今古传奇?武侠版》的十章仅前三章为古龙所作,此书其余二十一章全由陈非续写。

05.《游侠录》

06.《湘妃剑》

07.《孤星传》

08.《飘香剑雨》:结语诡辩,与情节无关,属强行完结。

09.《月异星邪》

10.《神君别传》:《神君别传》情节接续前作《剑毒梅香》,古龙从上官鼎续写处重写,所以名分两种,实则一部。之所以续写《剑毒梅香》,另有一种说法是华源出版社老板重金邀稿。此书散佚多年,年经凌妙颜和林保淳等人挖掘得以重见天日。

11.《剑客行》

12.《失魂引》

13.《彩环曲》

14.《护花玲》:最后三章为代笔。有传言代笔者是秦红,年秦红于脸书否认,说高庸曾告知结尾由他续写。

15.《情人箭》

16.《大旗英雄传》

17.《浣花洗剑录》

18.《武林外史》

19.《绝代双骄》

20.《名剑风流》:最后两章共三万余字由乔奇续完。

21.楚留香系列之一:血海飘香

22.楚留香系列之二:大沙漠

23.楚留香系列之三:画眉鸟

24.楚留香系列之四:借尸还魂

25.楚留香系列之五:蝙蝠传奇

26.楚留香系列之六:桃花传奇

27.楚留香系列之七:新月传奇

28.楚留香系列之八:午夜兰花:许德成说丁情表示本书结尾由他人完成,存疑。

29.《多情剑客无情剑》

30.《萧十一郎》

31.《火并萧十一郎》

32.《欢乐英雄》

33.《流星?蝴蝶?剑》

34.《大人物》

35.《边城浪子》

36.《九月鹰飞》

37.《天涯?明月?刀》

38.七种武器之一:长生剑

39.七种武器之二:孔雀翎

40.七种武器之三:碧玉刀

41.七种武器之四:多情环

42.七种武器之五:霸王枪

43.七种武器之六:离别钩

44.陆小凤系列之一:金鹏王朝

45.陆小凤系列之二:绣花大盗

46.陆小凤系列之三:决战前后

47.陆小凤系列之四:银钩赌坊

48.陆小凤系列之五:幽灵山庄

49.陆小凤系列之六:凤舞九天:原名《隐形的人》,薛兴国续写时更名《凤舞九天》,古龙亲笔部分经考证应达十万余字,至「他忽然发觉自己已落入了一张网里。一张由四十九个人,三十七柄刀织成的网」。

50.陆小凤系列之七:剑神一笑:叶洪生和林保淳论定此书根本就是伪作,但程维钧根据文风判断,认为从第二部《西门吹雪》第七章《帐篷里的洗澡水》第三小节开始才是代笔。

51.《绝不低头》

52.《七杀手》

53.《剑?花?烟雨江南》:结尾应属代笔,详见程维钧《浪费一个好书名——〈剑?花?烟雨江南〉》。

54.惊魂六记之一:血鹦鹉:连载至「走在秋日阳光下的花树间,心里总难免有些萧索之意」,其后皆由黄鹰续写,包括由古龙构思的第二部《吸血蛾》,以及黄鹰独立完成的其余四部。

55.《拳头》

56.《三少爷的剑》

57.《圆月?弯刀》:结尾由司马紫烟代笔,经考证,古龙亲笔于以下段落——她的声音更温柔:「就算他们真的是鬼,我相信你也不会怕他们的,我相信不管是天上,还是地下,都绝对没有能让你害怕的事。」

58.《白玉老虎》:完成后古龙本有意续写,但未能如愿,直到年申碎梅(即薛兴国)出版续作《白玉雕龙》。

59.《碧血洗银枪》

60.《大地飞鹰》

61.《七星龙王》:一小部分文字由薛兴国等人临时代笔。

62.《英雄无泪》

63.《飞刀,又见飞刀》

64.《风铃中的刀声》:结尾由丁情和于东楼续写,详见程维钧《不如无尾——〈风铃中的刀声〉》。

65.大武侠时代之一:赌局

66.大武侠时代之二:狼牙

67.大武侠时代之三:追杀

68.大武侠时代之四:海神

69.大武侠时代之五:猎鹰

70.大武侠时代之六:群狐

71.大武侠时代之七:银雕:古龙遗作,年在程维钧和陈舜仪等人挖掘下面世。风云时代出版社社长陈晓林回应《银雕》真伪:「《银雕》一文确为古龙所写,发表于过世前一个月,因而无法亲自完成全文。全文约六万多字,古龙亲自完成部分为五万多字,余下一万多字为丁情代笔。」

72.《财神与短刀》:共16部,古龙生前口述了3部,由丁情代抄,古龙去世后由风中白(即萧瑟)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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