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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人物谱

原题:古龙人物随笔录

作者:景志祥

声明: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号立场

世间已无叶孤城

叶孤城这个绝世剑客,古龙对他的安排并不出众,除了作为《决战前后》这一个故事的主角出现之外,整个陆小凤系列里唯独在《绣花大盗》中露过脸,但明白人一眼就能看出这完全是一个伏笔,目的是为了存托接下来的剑神西门吹雪,可以说古龙并不如何看重叶孤城,但我们又不得不佩服古龙的妙笔,因他的妙笔生花,仅仅在《决战前后》作为第三个主角的叶孤城很快就让人世人记住了他的名字,甚至还有些念念不忘,这可能是古龙想不到的。

作为存托剑神西门吹雪的人物,古龙并没有亏待他,书中写他容貌秀丽端正,自幼痴心向剑,且天资极高,自己悟得上乘剑道如同剑中之仙,自创辉煌至极的剑招天外飞仙与燕南天独创强霸无双的剑术神剑诀都是傲视天下的剑法,名震海内。佩剑飞虹更是海外寒铁精英所铸,吹毛断发,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

若论剑法之犀利灵妙,是西门吹雪唯一认可的用剑高手,不得不承认,古龙给叶孤城的起点很高,偌大的江湖,能与之比对,不过一个西门吹雪而已。该有的荣耀,他一样不少,不该有的也有了,这种高处不胜寒的傲气,让他没了朋友,没了亲人,他固然不在乎,可一个人活在世上,若连对手都没有那才是真的寂寞。”一个没有任何朋友的人,其内心该是何等的寂寞与苍凉?没有了朋友,也就没有了约束与羁绊,一切惟我独尊,任由无限膨胀的欲望侵蚀着自己的内心,所以叶孤城最终走上了图谋千秋万代,皇图霸业的争斗中,可以说高处不胜寒的寂寞硬生生的让江湖人叶孤城走上了一条与西门吹雪截然不同的路,舍剑而谋取天下的权势。

身为一个绝世剑客,放弃剑道,置身与权利争斗的漩涡,怎么看都不是一把好手,然后叶孤城却做到了,书中并没有写他如何去周密的计划,只是说他以自己的江湖威望,约西门吹雪九月十五日于紫禁之巅——禁宫太和殿比剑,以决定谁是世上剑法第一。“剑神”和“剑圣”比剑一事,马上震动武林。江湖中人,人人以此为赌资,一时赌风弥漫。而他准备趁紫禁之巅与西门吹雪决战的机会,将内宫侍卫全部调开,令南王世子趁机夺取皇位,计谋并不高,但巧就巧在把江湖人喜欢看嘘头的心思全都利用上了,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如此大的嘘头,即便是聪明如陆小凤也差点沉迷其中,更不用说是其他人。

全书最精彩,最有气势,最能体现叶孤城孤傲性子的场面,在我看来莫过于叶孤城尾随南王世子仗剑步入皇宫的时候,那时候的叶孤城可谓是志得意满,那种蔑视天下的气魄即便面对至高无上的皇帝也毫不逊色,每每读来当浮一白。

这里是皇宫,皇帝就在他面前。

可是这个人好像连皇帝都没有被他看在眼里。

皇帝居然也还是神色不变,淡淡道:“叶孤城?”

白衣人道:“山野草民,想不到竟能上动天听。”

皇帝道:“天外飞仙,一剑破七星,果然是好剑法。”

叶孤城道:“本来就是好剑法。”

皇帝道:“卿本佳人,奈何从贼?”

叶孤城道:“成就是王,败就是贼。”

皇帝道:“败就是贼。”

叶孤城冷笑,平剑当胸,冷冷道:“请。”

皇帝道:“请?”

叶孤城道:“以陛下之见识与镇定,武林中已少有人及,陛下若入江湖,必可名列十大高手之林。”

皇帝笑了笑,道:“好眼力。”

叶孤城道:“如今王已非王,贼已非贼,王贼之间,强者为胜。”

皇帝道:“好一个强者为胜。”

叶孤城道:“我的剑已在手。”

皇帝道:“只可惜你手中虽有剑,心中却无剑。”

叶孤城道:“心中无剑?”

皇帝道:“剑直、剑刚,心邪之人,胸中焉能藏剑?”

叶孤城脸色变了变,冷笑道:“此时此刻,我手中的剑已经够了。”

皇帝道:“哦?”

叶孤城道:“手中的剑能伤人,心中的剑却只能伤得自己而已,皇帝笑了,大笑。

叶孤城道:“拔你的剑。”

皇帝道:“我手中无剑。”

叶孤城道:“你不敢应战?”

皇帝微笑道:“我练的是天子之剑,平天下,安万民,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以身当剑,血溅五步,是为天子所不取。”

他凝视着叶孤城,慢慢地接着道:“朕的意思,你想必也已明白。”

叶孤城苍白的脸已铁青,紧握了剑柄,道:“你宁愿束手待毙?”

皇帝道:“朕受命于天,你敢妄动?”

叶孤城握剑的手上,青筋暴露,鼻尖上已沁出了冷汗。

王安忍不住大声道:“事已至此,你不杀他,他就要杀你。”

南王世子道:“他一定会动手的,名扬天下的‘白云城主’,不会有妇人之仁。”

叶孤城脸上阵青阵白,终于跺了跺脚道:“我本不杀手无寸铁之人,今日却要破例一次。”

皇帝道:“为什么?”

叶孤城道:“因为你手中虽无剑,心中却有剑。”

皇帝默然。(注解:《陆小凤系列之决战前后》)

一将功成万骨枯,成就是王,败就是寇。在王位之争的战役中,王已非王,贼已非贼,王贼之间,强者为胜。王寇之间也只是转瞬之间,胜了便是王,败了自然是寇,可天下兴亡,皇图霸业谁又能说谁对谁错,有多少王位不是明争暗斗的夺来的,为什么别人就取不得,争不得。那些失败成寇之流,谁又能说他们做得会不会更好,成王后会不会创一番太平盛世呢。

我想站在皇宫的那一刻的叶孤城,内心深处一定有这样的一番话儿要说,这天下本不是你家的,天下之主为何你做得,我就做不得,我叶孤城于白云城中悟得剑道,练成“天外飞仙”绝技,凭一招“天外飞仙”纵横天下,其剑法绝世无双,玉一般的人物,未必就不能做好一个皇帝,打造一个太平盛世。

只可惜,古龙的妙笔并没有给了叶孤城这样的机会,庙堂之高终究是给了皇帝。

输赢只在转瞬间,赢了为王,输了为寇。

陆小凤的到来,灵犀一指的妙用,给了叶孤城致命的打击,以他的天赋不会不知道这一刻意味着什么,王已非王,贼已非贼,王贼之间,强者为胜,不败的他败了,既然败了,那就败得有尊严些,体面些,所以面对魏子云千军万马,他选择与西门吹雪一战。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地点在天子驻跸的紫禁城之巅(太和殿屋顶);时间选在凄迷的月圆之月,阴谋失败的叶孤城重新选择了江湖,选择了手中的宝剑,选择了一战。然而谁都看得明白,此战对于叶孤城而言,已变得毫无意义,他败固然是死,胜也是死,左右是个死,自己玉一般的人物,死在西门吹雪的剑下,至少总比别的死法要荣耀得多。此战他是不败而败,因此剑势略作偏差,而满怀感激地承受了西门吹雪的剑锋——这不是技不如人,而是他决心死于西门吹雪剑下,成王败寇,他败了。

一个失败者,除了一死之外,在没有更多的选择,所以叶孤城死了,死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下,得到了他最后的荣耀,然而他留给世人的疑问,纵然聪明如陆小凤也看不明白,剑如飞仙,人也如飞仙,却贬于红尘,作此不智事?”

面对魏子云的询问,叶孤城只简单的说了句:“你不懂?”“不懂。”“这种事,你本就不会懂的。”世上众人,究竟谁懂?叶孤城不禁回头看看深宫,或许只有那少年,是懂得的。“只有跟一个人谈话,才可以使我心静。”叶孤城知道,没有一个人会理解他这句话的意思,因世间再无叶孤城。他们不是叶孤城,又如何懂得叶孤城的寂寞呢?

朱停:知足常乐

古龙的《陆小凤》系列重温了一遍,故事还是那个故事,人还是那个人,然后许多人和事,再回头看,却不再是当年的那个味道,因了那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寄言全盛红颜子,应怜半死白头翁。有些事,有些人只有多少年后,再回过来看一看,才看出其中的味道,如《陆小凤》的老板朱停。

这人很有意思,被人叫做老板其实竟从未开过一间店,也从没做过一样生意,但这不影响他过最舒适的生活。朱停名字的意思就是:凡事都停下来想一想。而当你停下来想一想之后,这世上就再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了。“光听名字,如今看来就有些哲人的味道。

此人最大的妙处在于,他为人很懒,又懂得享受,所以身上的肉一天一天的累积,终于成了一个大胖子,除此之外,为人模样有些不敢恭维,武功不高,甚至个子也矮,可就这样的丢在人堆里,都不会有人多看一眼丑人,却偏偏有一个漂亮的老婆,而且还是一个很会来事的老婆。

一次青龙铁面判官来找麻烦,刚冲进来就瞪起了眼睛,对朱停厉声道:

“老板娘呢?”

朱停淡淡道:“你要找老板娘,就应该到对面的杂货铺去,那里才有老板娘。”

刀疤大汉道:“这里也有,你叫老板,你的老婆就是老板娘。我们找你老婆?”

朱停淡淡地接着道:“只可惜她现在有很要紧的事,恐怕,没空见你们。”

铁面判官道:“什么要紧的事?”

朱停道:“她正和朋友喝酒,陪朋友喝酒岂非正是天下第一要紧的事?”

铁面判官道:“你这个朋友是不是姓陆?”

朱停忽然沉下了脸,道:“你最好听清楚些,姓陆的只不过是她的朋友,不是我的。”

铁面判官道:“他们在哪里喝酒?”

朱停道:“好像是在那小子住的那家青云客栈里。”

铁面判官看着他,上上下下的看了几眼,面上忽然露出一丝恶毒的微笑,道:“你老婆在客栈里陪一个有名的大色鬼喝酒,你居然还能在这里坐得住?”

朱停淡淡道:“小孩要撒尿。老婆要偷人,本就是谁也管不了的,我坐不住又能怎么样?上房去翻跟头?滚在地上爬?”

铁面判官大笑,道:“你这人倒真看得开,我佩服你。”

他常常大笑,只因他自己知道笑起来比不笑时更可怕。

他笑起来的时候脸上的刀疤就突然扭曲,看来简直比破,庙里的恶鬼还狰狞诡秘。

朱停一直在看着他,道:“你有没有老婆?”

铁面判官道:“没有。”

朱停笑了笑,悠然道:“你若也有个像我这样的漂亮老婆,你也会看得开了。”(注:古龙《陆小凤传奇》)

这话儿透了两个字“信任”对老婆信任,对朋友信任。

陆小凤是他的朋友,对于这个朋友,他是相当看重的,他的懒江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只要不是天榻下来,他就可以躺在那张太师椅上不起来,可凡是陆小凤的事情,他都不会推辞,因为二人是朋友。花心的陆小凤跟他老婆独处一室,他也能心平气和。因为陆小凤是他朋友,他懂陆小凤。反过来,陆小凤对朱停的信任,也不同于其他人。“妙手老板朱停”仿佛是他的口头禅,随时都能让他想起来,随时都可以这个名字过来一用。因为二人的关心,实在到了勿需多言即可心领神会的地步。而这一点对他老婆同样实用,这一点故事里早有描叙。

老板娘与陆小凤喝完了花酒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用两根手指头拈着块小手帕,扭动着腰肢,在他面前走了两遍。朱停好像没看见。

老板娘忍不住道:“我回来了!”

朱停道:“我也看见了。”

老板娘脸上故意作出很神秘的样子,道:“我刚才跟小凤在他房里喝了许多酒,现在头还是有点晕晕的。”

朱停道:“我知道。”

老板娘眼珠子转动着,道:“但我们除了喝酒之外,并没做别的事。”

朱停道:“我知道。”

老板娘忽然叫了起来,道:“你知道个屁!”朱停淡淡道:“屁我倒不知道。”

老板娘的火气又大了起来,大声道:“我跟别的男人在他房里喝酒喝了半天,你非但一点也不吃醋,还在这里想什么糊涂心思?”

朱停道:“就因为我没有想糊涂心思,所以我才不吃醋!”

老板娘的手又叉起了腰。道:“一个像他那样的男人,一个像我这样的女人,关在一间小屋子里,难道真的会一直都规规矩矩的坐在那里喝酒?”

她冷笑着。又道:“你以为他是什么人?是个圣人?是柳下惠?”

朱停笑了,道:“我知道他是个大混蛋,可是我信任他!”

老板娘火气更大,道:“你不吃醋,只因为你信任他,并非是因为信任我?”

朱停道:“我当然也信任你。”

老板娘道:“可是你更信任他?”

朱停道:“莫忘记我们是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已认得了。”

老板娘冷笑道:“你们既然是二三十年的老朋友,为什么现在忽然变得像仇人一样,连话都不说一句?”

朱停淡淡道:“因为他是个大混蛋,我也是个大混蛋!”

老板娘看着他,终于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摇着头道:“你们这两个大混蛋做的事,我非但连一点都不懂,而且简直越来越糊涂。”

朱停道:“大混蛋做的事,你当然不懂,你又不是混蛋!”

老板娘嫣然道:“你总算说了句人话!”

朱停笑了笑,悠然道:“你最多也只不过是个小混蛋,很小很小的一个小混蛋!”(注:古龙《陆小凤传奇》)

每次诵到此处,总会忍不住一笑,只觉得这老板有趣,他的老婆也有趣得很,明明彼此透着关怀,信任,却又时时斗智斗勇,耍乐一番才好,可这正是朱停的妙处所在,天下的事,没有什么比信任朋友,信任老婆更重要的。

朱停是个有本事的人,人称「妙手老板」,据说他是鲁班传人,能做一切你想象不到的暗器、工具。外形肥胖,唯有双手灵巧、细致、优美。大学那会儿我觉得他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妙人,虽不帅,也不富有、武功也不高,朋友不多,可就是懂得享受生活,如今再看,才知道人家这是大智慧,丑陋的皮囊下,装着一颗知足常乐的心,这一点古龙在给他取名的时候显然就赋予了他,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罪莫大于可欲,咎莫大于欲得,祸莫大于不知足。故知足之足,恒足矣。这天下的事就没有做完的时候,我们何不停下来,嗅一嗅花香,听一听鸟语,人生乐事,莫过于此。

燕南飞:无望的江湖

古龙的小说在塑造了沈浪、李寻欢、傅红雪、叶开、楚留香、陆小凤、萧十一郎、孟星魂、江小鱼这些让人心动的正派人物同时,也写出了几个不错的反派,其中连城璧、无花、王怜花、律香川、卓东来、公子羽最为出色,但有一个人与上面几位光辉事迹相比,他并不显眼,甚至有些卑微,就连做反派古龙也只是让他做了一个傀儡,当反派当到了这份上,不得不说算是反派里第一人了,这人就是《天涯明月刀》中的燕南飞。

古龙对他的身世交代上花了些笔墨,书中说他一岁的时候,被父母扔在边陲小镇的蔷薇丛中。婴孩身上被花刺扎出了片片血迹,面上却露出了笑容。贫穷的洗衣妇燕小英路过,再三踌躇之后,终于选择抱养了婴孩。村中的穷秀才为其取名为燕南飞。这个时候的燕南飞虽不幸,但老天爷还算眷顾,有了自己的名字,还有一个不错的老妈。但这个老妈,还是一个没嫁人的妇人,这样问题就来了。

在他六岁的那年,西村鳏夫欲娶燕小英为妻,这本是好事,可鳏夫看燕南飞不顺眼,娶亲的时候给了一个条件,要小英遗弃燕南飞,小英答应了。

鳏夫与小英将燕南飞带去荒漠之中。最后关头小英不忍,鳏夫见状,取出随身携带的柴刀,表示此处天地苍茫无人得见,他直接动手,将燕南飞杀死,亦无人得知。小英大惊阻止,两人夺刀之中,小英被误刺要害。鳏夫惊惶失措,燕南飞却冷静地从小英尸身上拔出柴刀,将鳏夫一刀毙命,为母报仇。首次杀人后燕南飞几乎脱力,却未流一滴眼泪,在大雨中花了两天两夜掘坑,将养母葬于蔷薇丛下,一个六岁的孩子能杀一个成年人,这份胆色,杀人后的狠劲儿,让人胆寒。

七岁,燕南飞前往城镇,混迹市井之中求生,与野狗争食。某次燕南飞被一个无名盲丐所饲之毒蜈蚣咬伤,高烧七日,水米不进,靠意志力活了下来。盲丐见他根骨颇有天份,于是将他收养,命其照料所饲的数种毒物。因小小年纪便生活在这种坏境之下,加之母亲死后,无依无靠,生活的恐惧,让他很快学会了看人脸色,并以此来取悦与人,获得安全感。

命运的改变是从他九岁的时候开始改变,在被毒物咬伤许多次之后,他发现自己每次从中毒中恢复的时间愈来愈短,最终竟养成了不为外毒所侵的体质。盲丐性情愈发暴躁,常在饮醉后对他横加鞭打。但燕南飞却从其鞭法之中逐渐窥伺出某种剑法的雏形,足见其才智非凡,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看到了流传江湖的四大盟会之通缉悬赏令,得知此盲丐就是当年移花宫叛徒江别鹤之后江北清。

江北清是个什么人物,常年混迹与市井中的燕南飞不可能不知道,他毫不犹豫抓住了这次机会,在对江北清所饲的毒物更为精心调养,一面对盲丐谎报毒物情况,一面却观察出毒物的更替特性,最终瞒着江北清,炼制出了江家祖传毒药“万灵髓”。燕南飞将少量万灵髓下在自己与江北清的饮食之中;因燕南飞长期饲毒的缘故安然无事,江北清却慢性中毒,十余日后而爆血而亡。一个十三岁的孩子,面对一个人人通缉的叛徒,竟能耐着性子准备了一年之久,与“隐忍”二字上,可谓是下足了功夫。

他很明白这对他是一个怎样的机会,所以在杀了人后,他并没有选择逃跑,而是取江北清人头前去领赏,只是运气有些不好,恰好碰上了当地大派铁剑门,并被他们发现了他的秘密。铁剑门不仅夺走盲丐头颅占下悬赏,更指燕南飞本是盲丐弟子,欺师灭祖、饲弄毒物,将来必定为恶,要将燕南飞斩草除根。众人围剿之下,燕南飞随手夺过一枝铁剑,以江北清之鞭法化为剑法,竟在三招之内就将铁剑门掌门杀死,并就此占据铁剑门之宅院资产,自立一派,共研剑法,并就此打响了自己的名头。

可以说,经过多年的磨砺,燕南飞已具备了一切作为反派的资本,有胆色、心狠手辣、隐忍,一身不错的武功,这样的人几乎可以说得上是最佳反派人物,但燕南飞却始终没达到连城璧、无花、公子羽的高度,只因他有一个缺陷——出身。

纵观古龙江湖里,一等一的反面人物,莫不是身世显赫,连城璧「无垢山庄」庄主,无花是天枫十四郎和石观音之子,南宫灵的哥哥、公子羽就更了不得,是天潢贵胄,又是「天下第一名侠」沈浪的唯一传人,不但是文采风流的名公子,又是武功高绝的大侠客,在江湖中占有着巨大财富和无上权威。与他们相比,燕南飞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江湖的乞儿。

这样的人想要称霸那个江湖,底子就显得单薄了,没人依附与你,对于这一点,他也看得十分清楚,成名后,他极力掩盖自己的身份,为了不让自己与江北清之渊源,以及刺杀原铁剑门掌门之事会被武林察觉,他杀齐天。担心江湖人追查齐天遇害之事,改变“上品之剑”之外形,为了获得自己财富名利,屈辱的做了大反派公子羽的替身,永远活在面具之下,并去刺杀「天涯刀客」傅红雪,这一切他并不想去这么做,可现实又迫使他不得不去这么做,他渴望财富,渴望权势,而公子羽恰好能给他所需要的一切,为了能刺杀傅红雪永远获得公子羽给予的财富权势,他花了一年的时间,用诡计骗取傅红雪信任,让他帮助自己找到孔雀翎和“大悲赋”,书末阴谋暴露,死于傅红雪刀下。

书中关于他的死,古龙写得很有诗意。

傅红雪忽然道:“你来了。”

燕南飞道:“我来了。”

傅红雪道:“我知道你会来的。”

燕南飞道:“我当然会来,你当然知道,否则一年前你又怎会让我走?”傅红雪目光重落,再次凝视着他手里的刨,过了很久,才缓缓道:“现在一年已过去。”燕南飞道:“整整一年。”

傅红雪轻轻叹息,道:“好长的一年。”

燕南飞也在叹息,道:”好短的一年。”

一年的时光,究竟是长是短。

燕南飞忽然笑了笑,笑容中带着讥笑,道:“你觉得这一年太长,只因为你一直在等,要等着今天。”

傅红雪道:“你呢?”

燕南飞道:“我没有等。”

他又笑了笑,淡淡的接道:“虽然我明知今日必死但我不是那种等死的人。”

傅红雪道:“就因为你有很多事要做,所以才会觉得这一天太短?”

燕南飞道:“实在太短。”

傅红雪道:“现在你的事是否已做完,你的心愿已了。”剑光漫天,剑细闪电。

刀却仿佛很慢。

可是剑光还没到,刀已插入了剑光,逼住了剑光。

然后刀已在咽喉。

傅红雪的刀,燕南飞的咽喉。

现在刀在手中,剑在桌上。

燕南飞凝视着这柄漆黑的刀过了很久,才缓缓道:“一年前,我败在你的刀下。”

傅红雪淡淡道:“也许你本不该败的,只可惜你的人太年轻,剑法却用老了。”

燕南飞沉默着,仿佛在咀嚼着他这两句话,又过了很久,才缓缓道:“那时你就问我是不是还有什么心愿未了。”

傅红雪道:“我问过。”

燕南飞道:“那时我就告诉过你,纵然我有心愿未了,也是我自己的事,一向都由我去做。”

傅红雪道:“我记得。”

燕南飞道:“那时我也告诉过你,你随时都可以杀我,却休想逼我说出我不愿的事。”

傅红雪道:“现在……”

燕南飞道:“现在我还是一样。”

傅红雪道:“一样不肯说?”

燕南飞道:“你借我一年时光,让我去做我自己想做的事,现在一年已过去,我……”

傅红雪道:“你是来送死的。”

燕南飞道:“不错,我正是来送死的。”

他捧着他的剑,一个字一个字的接着道:“所以现在你已经可以杀了我。”他是来送死的。

他来自江南,跋涉千里,竟只不过是赶来送死的……

他金杯引满,拥伎而歌,也只不过是为了事受死前一瞬的欢乐。

这种死是多么庄严多么美丽。

剑仍在手里,刀仍在桌上。

傅红雪道:“年前此时此地,我就可以杀了你。”

燕南飞道:“你让我走,只因为你知道我必定会来?”

傅红雪道:“你若不来,我只怕永远找不到你。”

燕南飞道:“很可能。”

傅红雪道:“但是你来了。”

燕南飞道:“我必来。”

傅红雪道:“所以你的心愿若未了,我还可以再给你一年。”

燕南飞道:“不必。”

傅红雪道:“不必?”

燕南飞道:“我既然来了,就已抱定必死之心。”

傅红雪道:“你不想再多活一年?”

燕南飞忽然仰面而笑,道:“大丈夫生于世,若不能锄强诛恶,快意思仇,就算再多活十百年,也是生不如死。”他在笑,可是他的笑声中,却带着种说不出的痛苦和悲伤。

傅红雪看着他,等他笑完了,忽然道:“可是你的心愿还未了。”

燕南飞道:“谁说的?”

傅红雪道:“我说的,我看得出。”

燕南飞冷笑道:“纵然我的心愿还未了,也已与你无关。”

傅红雪道:“可是我……”

燕南飞打断了他的话,冷冷道:“你本不是个多话的人,我也不是来跟你说话的。”

傅红雪道:“你只求速死?”

燕南飞道:“是。”

傅红雪道:“你宁死也不肯把你那未了的心愿说出来?”

燕南飞道:“是。”

这个“是”字说得如侠刀斩钉,利刃断线,看来世人能改变他的决心。

傅红雪握刀的手背上已凸出青筋。

只要这柄刀一出鞘,死亡就会跟着来了,这世上也绝没有任何人能抵挡。

现在他的刀是不是准备出鞘?

燕南飞双手捧剑,道:“我宁愿死在自己的剑下。”

傅红雪道:“我知道。”

燕南飞道:“但你还是要用你的刀?”

傅红雪道:“你有不肯做的事,我也有。”

燕南飞沉默着,缓缓道:“我死了后,你能不能善待我这柄剑?”

傅红雪冷冷道:“剑在人在,人亡剑毁,你死了,这柄剑也必将与你同在。”

燕南飞长长吐出口气,闭上眼瞪,道:“请!请出手。”(注:《天涯·明月·刀》)

一个人用一年的时间,千里迢迢赶过来就是为了送死,而另一个人也十分奇怪的等了一年之久,每次读到了这儿,不得不为古龙做出的这种出乎意料之外的安排叫声好,傅红雪敢给对方一年的时间,那是他有绝对的自信,他相信手中的刀,一年的功夫,他相信自己等得起,所以他愿意等。而燕南飞来了,一方面我相信这是他骨子里的那点傲气让他不得不来,另一方面也看以说是绝望,面具后面是公子羽,他不能杀,也杀不了,面具外面是被他誉为「不败的刀神」傅红雪,他同样杀不了,非但杀不了,还逃不了,所以他来了,说到底他一个充满悲剧的一个人,就像傅红雪说的那样,你还太年轻了。

那个时候,公子羽和傅红雪都是三十几岁开四十的中年,如果再给几年。古龙江湖中续傅红雪后的下个十年江湖必然是燕南飞的。他有些像金庸的阿紫,阿紫要的是姐夫,可面前始终摆着一个死了的阿朱,她永远也跨不过去,燕南飞要的是整个江湖,可面前有公子羽的面具,傅红雪的刀,他一样跨不过去,阿紫得不到姐夫的爱,燕南飞也得不到属于他的江湖。

燕十三的追寻

相比谢晓峰,我更喜欢燕十三,因为相对于谢晓峰的不自由,不自主,甚至要化名成阿吉,才能逃脱名利压在他身上的枷锁,所以谢晓峰是活在疲惫之中,也可以说是活在背负之中,背负天下第一神剑的名声,背负神剑山庄的谢家神剑的使命,他绝艳惊才,天下侧目。他五岁学剑,六岁解剑谱,七岁时已可将唐诗读得朗朗上口。

这个人在十多岁时就已击败了「华山派」门下的第一位剑客「游龙剑客」华少坤。

这个人一生下来,就彷佛带来了上天诸神所有的祝福与荣宠。

他生下来后,所得到的光荣和宠爱,更没有人能此得上。他是江湖中不世出的剑客,也是在武林中公认的才子。

他聪明英俊,健康强壮,而且是个侠义正直的人。在他的一生中,无论谁都很难找出一点瑕疵,一点缺憾来。

这使得「神剑山庄」与谢家三少爷的威名一齐远播,剑神谢晓峰更是成为了江湖中举足轻重、最受瞩目的人物,这一切并没有给他带来快乐,甚至是各种不自由,高处不胜寒的寂寞,总而言之,谢晓峰是江湖人,一旦做了江湖人,就永远是江湖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可是他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快乐,他一生中只输给过燕十三和慕容秋荻,他不喜欢杀人,但就是有人为了声望、名誉要来挑战他,这是他一身的包袱。

相对于谢晓峰不自由,不快乐,燕十三就要自由了许多,他虽也是世家子弟,却用不着背负那么的包袱,做的是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必顾忌旁人的脸色,不必理会庞人的闲言碎语,他就好像是一个生来就知道自己该作什么的人,这样的人其脾气秉性,无疑是比事事身不由己的谢晓峰要顺眼了许多。

燕十三的出场,古龙也写得很有意思。

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洲。

残秋。

木叶萧萧,夕阳满天。

萧萧木叶下,站着一个人,就仿佛已与这大地秋色溶为一体。

因为他太安静。

因为他太冷。

一种已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带着这种逼人的杀气。

他疲倦,也许只因为他已杀过太多人,有些甚至是不该杀的人。

他杀人,只因为他从无选择的余地。(注:《三少爷的剑》)

不是他杀别人,就是他被别人杀。他因为从前有个人叫「燕七」(欢乐英雄角色),又有个人叫「燕五」,燕十三觉得比他们两个人加起来还要强一点,所以就叫燕十三。

与谢晓峰同为绝世剑客,燕十三,却与谢晓峰截然不同,一心向武,执着于剑,然而两人际遇却迥然两异,当三少爷已经名动天下时,燕十三还是只不过是一个「脱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的浪子,两人的生活环境和对剑的感受就大不一样。

燕十三喜欢黑色,崇拜黑色。

黑色所象征的,是悲伤、不祥、和死亡,黑色也同样象征著孤独、骄傲、和高贵。

它们象征的意思,正是一个剑客的生命。就像是大多数剑客一样。

无论他们两人怎样的不同,一个江湖是容不下两个绝世剑客的。

他们必然的走到了一起。

如果这世界上有了一个谢晓峰,又有了一个燕十三,他们就迟早必定会相见。而他们相见的时候,就必定有个人死在对方的剑下!于是,他们的一战也就成为了剑客之间最为辉煌的决战之一。

这一场决战,是古龙写得极其华丽的一战;两人的精神已经完全超越了极限与自然,当燕十三终于使出了「夺命十三剑」的代表着「死」第十五式时,形势的急转令人瞠目结舌,当谢晓峰茫然的站在燕十三的尸体面前时,读者何尝不是?

这又是一场胜者并非生者的决战:燕十三为了斩除“十五式”这条用自己的心血培养出来的毒龙,最终,死在自己的剑下;他是不愿意让这一招只会带来死亡的魔剑留在这世界上。他终究还不是一个被狂热蒙住了心的人,他的确是一位顶天立地的剑客。

燕十三不如谢晓峰,这绝对不是指不如决战之前的谢晓峰,而是在《圆月弯刀》中,面对丁鹏,已经参透剑之真意的神一般的谢晓峰。

所以,无需悔恨。

当年一战,燕十三虽死了,谢晓峰却败了……

每次诵到了此处,总是忍不住感慨,这样的一个可爱的人儿,就这么死了,可细细品味,这何尝不是燕十三的独特之处,十五剑是自然而生,非由人创,变化由天。如空谷回音,是由山谷产生,使剑的人只是而发声者,且不可控。另外十四剑和十五剑都是谢晓峰最先预见到的,但是谢并没追求钻研,剑神境界视神,而燕十三为剑匠,我常想是不是燕十三根本就是不想做什么神,做神太累,还是做个剑匠,可以随意而为,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甚至连自己的性命都由不得别人,即便是你是剑神也不能。「夺命十三剑」为燕十三的剑法,后演变出「第十四剑」和「第十五剑」,是天下无敌。

谢晓峰重出江湖,在夕阳红如血、枫林红如血中决战。燕十三使出「第十四剑」和「第十五剑」,燕十三因为救过谢晓峰而心生善念,蓦然收剑,却无法控制「第十五剑」的威力,同时为了毁了这「第十五剑」,刺穿自己的咽喉。

燕十三在剑锋割断他咽喉的那一瞬间,他的眼睛里已不再有恐惧。在那一瞬间,他的眼神变得清澈而空明。

郭嵩阳:士为知己者死

纵观古龙所有小说,论爱情他不如金庸写得那么缠绵悱恻,无论是萧峰与阿朱、段誉与王语嫣、虚竹与梦姑、郭靖与黄蓉,还是杨过与小龙女,张无忌与赵敏、毫无疑问都是让人迷恋的爱情,古龙或许不愿意写,又或者是写不出来,我更愿意相信他不愿意去写,因才华而论,古龙并不差,否则也达不到与金庸并驾齐驱的地步,当然了,论爱情古龙或许不如金庸,但说到友情,古龙绝对要比金大侠高出一筹了。

古龙小说前前后后一共六十八部,在这六十多部的武侠小说中,有一大半写友情,楚留香和胡铁花,沈浪和熊猫儿,李寻欢和阿飞、陆小凤与花满楼等等,让我们对这个拥有朋友的江湖充满了向往。

林清玄先生就曾说过,“古龙的所有小说,最中心的目的是在写朋友的义气;写朋友的两肋插刀;写朋友的赴汤蹈火;写朋友的万死不辞;写朋友的皇天厚土。古龙笔下的朋友,都是可以相互燃烧自己成一把火,来照耀对方前路的,都是可以横刀亮出赤红的肝胆,为对方牺牲的,都是可以一声应诺,千金不换的。

他这条可以追溯到传统的背景,就是士为知己者死的义气,是延陵季子挂剑的浪漫,是伯牙子期断琴的绝唱!

他自己也曾说过,一个孤独的人,一个没有根的浪子,身世飘零,无亲无故,他能有什么?——朋友。

一个人在寂寞失意时,在他所爱的女人欺骗背叛了他时,在他的事业遭受到挫败时,在他恨不得买块豆腐来一头撞死的时候,他能去找谁?——朋友。

友情毫无疑问是古龙小说中最闪亮的一道风景线,而这道风景也是他最有别与金庸,高出其他武侠名家的地方。

在古龙的六十八部作品当中写友情的不少,可要说最有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感觉,当属郭嵩阳与李寻欢的相遇。古龙在塑造这个人物的时候,显然是花了一番心思,嵩阳这个名字就让人大有好感,比起荆无命、上官金红带着邪派随意,嵩阳这个名字就显得正派多了,首先这个名字一看就知道是个儒雅人士,名如其人,人如其名。郭嵩阳也不负古龙对他的厚爱,在百晓生所创兵器谱排行中,他凭着一腔浩然正气、把一把嵩阳铁剑兵器谱排名第四。更是凭借“嵩阳铁剑”力压排名第五的银戟温侯吕凤先,在兴云庄中一剑击杀在兵器谱中排行第八的金刚铁拐诸葛刚,偌大的江湖里因有他的一把铁剑多了几分光彩,在给足了这一切,古大侠的妙笔才开始了他最华丽的篇章,着手描写他与李寻欢高山流水般的相逢。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佩服古龙的巧妙安排,两个生死之交的男人,古龙安排他们的相逢既不是大块的吃肉,也不是大口的喝酒,而是选择了一战。为了烘托这一战的到来,古龙在气氛上做出的选择,既不是春意盎然的春天,也不是半夜鸣蝉的夏日,而是萧条的秋日,这一日是风吹过,卷起了漫天红叶。

剑气袭人,天地间充满了凄凉肃杀之意。

郭嵩阳反手拔剑,平举当胸,目光始终不离李寻欢的手。

他知道这是只可怕的手!

李寻欢此刻已像是变了个人似的,他头发虽然是那么蓬乱,衣衫虽仍那么落拓,但看来已不再潦倒,不再憔悴!

他憔悴的脸上已焕发出一种耀眼的光辉!

这两年来,他就像是一柄被藏在匣中的剑,韬光养晦,锋芒不露,所以没有能看到它灿烂的光华!

此刻剑已出匣了!

他的手伸出,手里已多了柄刀!

一刀封喉,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

郭嵩阳铁剑迎风挥出,一道乌黑的寒光直取李寻欢咽喉。剑还未到,森寒的剑气已刺碎了西风!

李寻欢脚步一溜,后退了七尺,

背脊已贴上了一棵树干。

郭嵩阳铁剑已随着变招,笔直刺出。

李寻欢退无可退,身子忽然沿着树干滑了上去。

郭嵩阳长啸一声,冲天飞起,铁剑也化做了一道飞虹。

他的人与剑已合而为一。

逼人的剑气,摧得枝头的红叶都飘飘落下。

这景象凄绝!亦艳绝!

李寻欢双臂一振,已掠过了剑气飞虹,随着红叶飘落。

郭嵩阳长啸不绝,凌空倒翻,一剑长虹突然化做了无数光影,向李寻欢当头洒了下来。

这一剑之威,已足以震散人的魂魄!

李寻欢周围方圆三丈之内,却已在剑气笼罩之下,无论任何方向闪避,都似已闪避不开的了。

只听“叮”的一声,火星四溅。

李寻欢手里的小刀,竟不偏不倚迎上了剑锋。

就在这一瞬间,满天剑气突然消失无影,血雨般的枫叶却还未落下,郭嵩阳木立在血雨中,他的剑仍平举当胸。

李寻欢的刀也还在手中,刀锋却已被铁剑折断!

他静静地望着郭嵩阳,郭嵩阳也静静地望着他。

两个人面上都全无丝毫表情。

但两个人心里都知道,李寻欢这一刀已无法出手。

小李飞刀,急如闪电,就因为刀锋破风,其势方急,此刻刀锋既已折,速度便要大受影响。

小李飞刀纵然出手,也是无法伤人的了!

常胜不败的小李飞刀,此刻竟是有败无胜!

李寻欢的手缓缓垂下!

最后的一点枫叶碎片已落下,枫林中又恢复了静寂死一般的静寂。(注:《多情剑客无情剑》

这一战被古龙写得如诗如画,灵动飞翔,在三起三落的交手之中,双方的武功,见识、气度,甚至是价值观在这一刻都有十足的体现,古龙安排这一战最大的意义在于给了郭嵩阳一个朋友,也给了李寻欢一个知己,因这一战之前,嵩阳铁剑虽是名动江湖的大侠,但他一人一剑,终究是孤独的,小李探花虽誉满江湖,受人敬仰,但少了一个知己,他的江湖必是落寞的,而在这一战后一切都为之一变,两人的江湖彼此多了一个胸襟气度,见识与自己同等的朋友,我想这一刻郭嵩阳与李寻欢必是欢喜的,对于两个渴望朋友的江湖浪子来说,没有比拥有一个知己更让他们的内心感到欢喜。

古龙江湖里的侠士,完全不像今人“鸟为食亡、人为财死”,他们对人生价值的衡量完全以精神为标准,一生也甘为一些理念、原则而执著追求甚至献身牺牲,郭嵩阳大抵就是这样的侠客,在没遇到李寻欢之前,他除了一把嵩阳铁剑,再也没任何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对于这份来之不易的友情,他看得要比李寻欢重得多,这一点在得知李寻欢将赴上官金虹、荆无命的决战时表现得淋漓尽致,明知是死,却毫不犹豫的将李寻欢点穴后替其迎敌。死于荆无命剑下,死前自知不敌,便故意被荆无命剑术刺中二十六次,又将残躯挂于瀑布上冲净,以至于李寻欢得以从伤口观察出荆无命的奇诡剑法,此等情怀让人久久不能忘怀,李寻欢一生做的好事不少,唯独没有给他做过什么,但郭嵩阳却不惜为他去死。这就是真正的友情。用李寻欢自己的话说,这种友情既不能收买,也不是可以交换得到的,也许就因为世间还有这种友情存在,所以人类的光辉才能永存。

多情与无情,花木纵无情,迟早也凋零,无情的人也总有一日憔悴。人若无情,活着还有何滋味?纵然在无人处暗弹相思泪,也总比无泪可流好几倍,以前读《多情剑客无情剑》,看到郭嵩阳慷慨赴死的情景时,胸头难免有些郁郁不平之气,这样一个豪气冲天,把友情看得如此伟大的侠客,古龙怎忍心让他去死呢?如今想来方才明白古龙的用心,视为知己者,女为知己容,郭嵩阳的慷慨赴死,除了有对李寻欢的知遇之恩的情结外,还试图以自己的行动证明人间道义、人的气节和伟大的友情,一个名动江湖的侠客,可以“不为什么”去交一个朋友,不计利害,不问后果,也没有目的。可是等他交了这个朋友之后,他为这个朋友做的,已经不是“不为什么”了,而是为了一种说不出的感情。有了一种有所必为,义无反顾的勇气和义气,为了一种对自己良心和良知的交代,为了让自己夜半梦回时不会睡不着、为了要让自己活着时间心无愧,死也死得无憾了。

孟星魂:情如流星

《流星·蝴蝶·剑》是古龙后期的作品,在一定的程度上,古龙对这个作品是给予了厚望的,如在武学上就进行了突破,更注重“意”而不是“形”了,《边城刀声》中写叶飞的“飞刀”绝技,“天上地下从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飞刀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刀是怎么发出来的。刀未出手前,谁也想象不到它的速度和力量。刀一定在它应该在的地方!天上地下,你绝对找不到任何人能代替它。若不能了解他那种伟大的精神,就绝不能发出那种足以惊天动地的刀!飞刀!飞刀还未在手,可是刀的精神已在!那并不是杀气,但却比杀气更令人胆怯。”

这里所写的“飞刀”,已不是一种纯粹的武功,而是一种高尚的人格,伟大的精神,即叶飞老师李寻欢那种“仁慈、博爱”的精神,它表明的是“正义必定战胜邪恶”!

在人物上也进行了突破,如孟星魂和古龙的其他笔下的众多主人公是不一样的,他没有如李寻欢、陆小凤、楚留香、萧十一郎、叶开、傅红雪身上流淌的血液,他们或放浪形骸,挥金如土,嗜酒如命,风流倜傥;在其充满灿烂传奇的一生的尽头,作为《流星·蝴蝶·剑》的武功上显然是秉承了这一理念,只是在操作上不甚理想罢了,终其原因,并非是武功刻画不够,或者说是武学的意境上不够深入,事实上这一方面,《流星·蝴蝶·剑》做得极好,因为这一部作品是他晚期的作品,这个时候古龙的武功已经形成了独特的风格,所以在意境上,早已突破了早起的局限,《流星·蝴蝶·剑》算是做到了这一点,之所以这一部作品不如前期的《风云第一刀》,《多情剑客无情剑》,说到底不是武功的问题,而是主角的问题。

孟星魂是个杀手,是由高寄萍抚养长大的四个孤儿之一。他喜欢看流星,他也不喜欢杀人。但他却不得不去杀人,他在重重保护之中潜伏了一个多月,瞬间出手杀死了金枪李。他回到自己的小木屋,呕吐和忏悔。

他做这一切只是因为高老大在他6岁的时候给了他一块馒头,那时他已饿了三天。高老大救了他,他感激她。所以她让他去杀人,他就去杀人。

这样的一个人注定了成不了李寻欢、楚留香、叶开那样的大侠,甚至比不上后来的萧十一郎,因为他有太多情,不能做到忘情,虽然故事的最后,他和小蝶远走天涯,过上了自由幸福的生活,但这个人与古龙所有作品相比,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他不是古龙笔下典型的浪子形象,没有李寻欢的豁达,叶开的乐观,傅红雪的倔强冷酷,他的外表冰冷得如同石头,内心却充满热情,他虽然在快活林中花天酒地颓废地活着,但他对生活依然没有绝望,只是少了一个人替他打开心门。而最终为孟星魂重新拾起对生活的热情的就是小蝶。

比起古龙笔下大多数人,孟星魂无疑是幸福的,尽管他在快活林过了二十多年醉生梦死的生活,但他最终得到了解脱,摆脱是江湖纷争,选择了简单自由的生活。

对于一个武艺不凡的剑客来说,名利往往是最重要的,孟星魂并不热中与追名逐利,愿意做个平凡人,他选择了“情”,这是一个不平凡的决定。可以说,孟星魂是有大侠气魄的一个不是大侠的人物,而是活在矛盾与自责之中,一方面他不想杀人,可又不得不去杀人,他想离开,现实的孤独感,让他又舍不得离开,这样一个充满矛盾的人自然不会讨喜,好在他的结局不错有一个愿意陪伴退隐江湖的红颜知己,此生足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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