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和古龙告诉我的,抄袭并不可耻

身为一个作家——有点飘了,身为一个文字工作者,说这种话简直是要遭到万人唾弃的,但抄袭可耻这句话,严格看来,只是一句政治正确的话。

因为事实上,凭着抄袭大红大紫的人海了去了,而且照样过得风生水起,活得有滋有味。

我原先也跟很多人一样,老想从各种角度各种价值观上找出证据证明“抄袭的人并不会有好结果”,但事实证明,这种想法是阿Q精神的集中体现。

就好像出现了一个大恶人,大家打不过他,又不敢或者不能联合在一起反抗他,于是便暗地里咒骂他,期待上天一个雷劈死他。

万一此人碰巧被杀,那就是苍天有眼,万一此人寿终正寝,那就只好庆幸自己活得比恶人长——比如民国的大恶棍马步芳。

而且这种事,金庸和古龙也早就明白的,还写在了自己的书里,教会了我们。

看过《侠客行》这本书的同学们应该了解,主角石破天不谙世事,天真无邪,机缘巧合之下内力登峰造极,但拳脚功夫一塌糊涂,与人动手,要么就是一个大力把人打死了,要么就是招式打不过,内力用不熟。

为了快速解决这个问题,他的师傅给的建议是:抄袭。

当然人家没有直白地说你去抄袭偷学人家的武功,你是模仿借鉴,人家怎么出手,你就有样学样。

原文如下:

石破天凝视丁不四的招式,见他如何出掌,便跟着依样葫芦,这么一来,不须记忆如何拆解,只是依样学样,心思全用以凝聚内力,果然掌底生风,打出的掌力越来越强。

丁不四却有了极大的顾忌,处处要防到对手手掌和自己手掌相碰,生怕一粘上手之后,硬碰硬的比拚内力,好几次捉到石破天的破绽,总是眼见他照式施为,便不得不收掌变招。他自成名以来,江湖上的名家高手会过不知多少,却从未遇到过这样的对手,不论自己出甚么招式,对方总是照抄。

······他心下焦躁,不住咒骂,却始终奈何石破天不得。

初看此段,只当是个段子笑笑,后来想想,不由意识到金老爷子未卜先知,预告了某讯等一系列名企中年发家的套路。

诸君试想,当年某讯发家后内力深厚,但苦于没有其他的产品可以建立一整套的产品线打组合拳,于是某高管看到这段小说后,灵机一动:咱们的内力比别人强,资本比别人多,只要有样学样,就能把那些自创武功的二流高手的招式学来,再把他们打死。

石破天打不死丁不四,因为他单纯地只是模仿,不知道突然变招偷袭对方,不知道研究对方招式中的破绽啊——可某讯可以一边直接学习人家辛苦调研自主开发的产品,一边找到人家内力不足资本不够而无法开发的渠道和用户,从而一举击败对方。

等到某讯崛起,一家独大之后,就可以直接靠着新炼成的吸星大法,直接把人家的功力全部吸过来,变成自己的,名正言顺,怎么能算抄袭呢?这叫收购。

至于早年不会吸星大法时,只能活活打死的其他企业,那只能算是炮灰了。

更常见的自然是市场上部分的产品经理——业界常常有这样的故事,某产品经理对程序开发描述想要的功能,程序不耐烦道:你说吧,你想抄哪个产品的样子?把链接给我。

但老爷子也没说抄袭不可耻,原文下一段就在说若是一个成名人物这么打,就迹近无赖了。只是若非成名人物,这么打就不算太无赖了。

那问题来了,人家某讯内力雄厚,资本充足,所以模仿别人。那某日某条以及社会上的许多作家、编剧、画家、音乐人等等,他们的内力和资本,也没那么雄厚啊。

某日某条早年起家的时候,为了迅速积累文章和视频数量,大量复制抄袭别人的文章和视频,还敢给自己贴个原创标签,丝毫不惧原作者来闹事。

原因很简单,他们不抄大号,不惹大V,专挑小门派小人物甚至无门无派的下手,你去投诉,他不闻不问,你去打官司,人家放话了:抄你那是看得起你,帮你打广告。一篇,我们赔得起,但官司你们打不起。

还有某抄公寓,他们利用当时老百姓没法广泛接触到国外影视作品的漏洞,直接抄袭了人家的剧本桥段拿来演绎,就好像天龙八部里鸠摩智偷学少林武功,然后大言不惭地说:这是我自创的武功,你们少林寺偷学我的。

那为什么被人打脸后还能屹立不倒呢——因为人家有粉丝啊,大轮萌王鸠摩智在微博上捂着脸说:

少林寺欺负人,我用七十二绝技跟他们打,他们根本打不过我,结果派个小和尚出来跟我打,说我用的小无相功,可他自己也用的逍遥派武功。他少林寺的人能用逍遥派武功,我用怎么就是抄袭了呢?

大轮萌王的粉丝一看,对啊,逻(zha)辑(yi)上(kan)没毛病啊,这能忍吗?于是纷纷转发,支持自家萌萌,并找好了各种角度给自家萌萌洗地。

还有某四,写···算是小说吧,打官司时坚称自己没抄袭。某七公子,写网文的,还改编了电视剧,强行说自己没抄袭,两人最后都被石锤了,可照样该拍的拍,该写的写——人家粉丝多,而且不惹大号啊。小号就算发文打官司赢了赔偿金,一样是一口闷气憋在心里,被人家的粉丝骂到怀疑人生。

但你让他们去抄金庸试试。

还有某音乐人,写了个《离人愁》,结果被石锤了,可大家反思一下,假如他抄的不是周杰伦(同样抄了任然和许嵩),不上综艺节目,会有多少人去骂他,假如他的粉丝再多个几倍,只要智商不像皮几万和凡凡谦谦的粉丝一样(这个估计有点难),自然几天就能把地洗得干干净净。

六神磊磊公开撕自媒体大号周冲洗稿,结果人家现在照样在各大平台发文发帖,自吹自擂,只是不敢开放评论了。(之所以反复提这人,是因为她跟我一哥们重名了,总觉得她败坏了我这哥们的名声。)

这还是六神也是个大号的前提下。

这个角度的问题,金老爷子可能没思考到,但古龙已经写过了:

在《圆月弯刀》里,无名浪子丁鹏有一招绝技天外流星,反派柳若松靠老婆牺牲色相骗来了剑谱,然后说是自己原创的。

丁鹏是无名小卒,柳若松是成名前辈,丁鹏微博都没有,柳若松粉丝千万,丁鹏甚至连决定性的证据都没有,别说证明剑谱是自己的,连证明自己没有抄袭的本事都没有。

这么一看,很多事也就释然了。

与其辛辛苦苦写文章,画画,写剧本,搞原创,做产品,不如赶紧想办法骗粉或者找风投。只要粉丝够了,资本够了,想打谁打谁,想抄谁抄谁,只要自己过得好,管什么创意的土壤枯竭,创新的热潮减退。

最后有人问了,那如果我内力不强,资本不厚,粉丝不多,是不是就不能抄袭了?

你们看印度这个国家,那么多的抄袭软件和仿制药品,某田这个地方,医院。不到某个阶段,绝不会出问题——只要能创收,不影响大局,总有人护着你。

鲁迅笔下的狂人说:从来如此,便对么?

但他没说:纵然不对,普通人也无如之何。

而现在来看,很多搞创意的产品啊,企业啊,最后的梦想就是能被曾经的抄袭大拿给“吸”了,这也可以说是一个绝妙的讽刺,写小说的都不敢这么写吧。

尾声

以前真希望抄袭者们都是混江湖的武林人士,有什么不服就打一架见个高低,现在看看,真要是混江湖的,可能就出现了抄袭者打死了原作者的怪象。

抄袭的人到底可耻不可耻,得看,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这是同样的道理,小人物抄袭者可耻,大人物抄袭者可敬!

但我要说了:我打不过你,可我就是不服。

若然堂主人

好风唯属往来客,云散天清碧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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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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